加入日期: | 2010.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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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6.09 |
招標業主: | 鹽城市市政公用投資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鹽城市 |
內 容: | 規模:總長約200米,橋梁共3跨,單跨40+70+40米,寬32米,工程總投資約4000萬元。 |
鹽城市市政公用投資有限公司實施的鹽城市迎賓橋拆建及接線工程項目已經鹽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鹽發改審(2010)52號文批準建設,經鹽城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采用BT方式建設,由鹽城市市政公用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投資建設單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人:鹽城市市政公用投資有限公司。
二、招標代理單位: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三、招標范圍(即BT承包范圍):鹽城市迎賓橋拆建工程的BT投資建設及其它配套設施等(含原有迎賓橋拆除、新建橋梁施工、橋梁裝飾、道路接線、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電力管溝及其它配套設施等(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為準),投標人中標后(根據需要應在鹽城市市區內注冊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項目運作)負責招標范圍內所有項目的部分投(融)資和施工期的建設、管理。前期勘察、設計、圖紙審查、規劃、招標代理、項目跟蹤審計、監理、桿線遷移、供熱管道、供電等相關工作由招標人組織實施。
四、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鹽城市迎賓橋拆建及接線工程BT項目。
2、工程地點:市區迎賓路與南城河路交叉處,原迎賓橋。
3、工程規模:總長約200米,橋梁共3跨,單跨40+70+40米,寬32米,工程總投資約4000萬元。
4、工期要求:180 個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10年 7 月 1 日,計劃竣工日期2010年12月30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開工通知為準)。
5、質量要求:合格。
五、投資方式:BT(建設—移交)
1、本項目為一個BT項目招標。
2、建設管理主體:鹽城市市政公用投資有限公司。
3、回購主體:鹽城市市政公用投資有限公司。
4、回購基數:最終按政府審計部門審定的建安工程造價(含設計、監理等相關建設前期費用)下浮一定幅度作為投資人的回購基數。
5、回購期限:四(4)年,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當年即開始回購。
6、回購款支付比例:回購期內分五次等額回購(2:2:2:2:2)。
7、回報率:工程建設投資回報率按同期銀行基準貸款利率百分之一百一十八(118%)(建設期不計投資回報);設計、監理等相關前期建設費用投資回報率定為10%;
六、投標申請人資格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投標申請人可以獨立法人或投資人組合一個符合施工資質要求的施工單位采用組合投標的方式參與本項目的投標,采用組合投標的方式投標的,其成員僅限兩個;
2、投資人組合一個符合資質要求的施工單位投標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⑴ 投資人與施工單位應共同簽署組合投標協議,并且明確各方的權利與義務。
⑵ 整個合同的實施應由投資人和施工單位共同負責。
⑶ 投資人與施工單位應共同簽署組合投標協議原件應隨同投標報名資料原件(投標報名時提供)和投標文件(投標時提供)一起遞交。
3、獨立投標人或投資人組合體投標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⑴ 獨立投標人或投資人組合體各成員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通過最近年度的工商年審。
⑵ 獨立投標人或投資人組合體各成員的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500元。
⑶ 獨立投標人或投資人組合體各成員近三年凈資產收益率大于零;近三年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⑷ 獨立投標人或投資人組合體各成員2009年經審計的對外長期投資額不超過凈資產額的50%。
⑸ 獨立投標人或投資人組合體具有與本項目相應的投融資能力。
⑹ 獨立投標人或投資人組合體各成員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履約情況良好;凡具有投資建設本招標項目能力,并具備上述規定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報名,但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⑺ 獨立投標人或投資人組合體的施工單位均應具有主項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其以上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具有主項為橋梁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其以上施工資質的獨立法人。申請人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⑻ 投標項目經理均必須為投標申請人本單位正式職工,且從本招標工程的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始無在建工程(如發生投訴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的書面證明),其中:項目經理必須具有相應專業一級資質的建造師(項目經理投標時應提供相應專業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證書原件)。資格預審合格的建造師投標時不允許更換。
⑼資格預審合格的外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標申請人,在投標時須提供江蘇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驗資格(資質)手續原件。如未提供者,其標書作無效標書處理。
七、本項目要求符合資格審查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少于三家(含三家),如少于三家招標人將重新發布招標公告。
八、公告時間: 2010年6月2日16 時至2010年6月9日16時前,請各投標申請人在上述公告時間內將下列資料按規定裝入“資格預審資料袋”中,投至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報名箱-建設2號箱”中,資格預審文件封袋封面上應清楚地注明“鹽城市迎賓橋拆建及接線工程BT項目資格預審文件”字樣。
九、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資料中缺下列⑴~⑺項資料任意一項者將被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⑴ 投標申請人報名授權委托書原件。
⑵ 已填寫的本項目投標報名承諾函、資格審查表和資格預審文件,一式三份。
⑶ 投標申請人提供合格的資質證書(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投資人組合體應提供全體成員單位的相關證書原件,并同時提供組合體協議原件)。
⑷ 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成員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⑸ 項目經理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建造師證書原件及其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原件(B類)。
⑹ 項目經理及項目組主要成員(含項目經理至少3名)2009年7月以來在本單位向勞動或人事保險部門交納的養老保險單據原件和復印件。
⑺ 與上述⑹條中人員相一致的項目經理及項目組主要成員與投標申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⑻ 其它滿足“六、投資人資格條件” 要求的證明材料。
以上八項原件材料直接裝入報名袋中,同時各項資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復印件與投標報名承諾函、資格審查表及資格預審文件一并裝訂,一式三份(裝訂成冊)。
十、報名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預審不合格。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將以書面或電話方式告知投標申請人領取《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或《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方可領取本招標工程的招標文件。
十一、授權委托書及《資格預審文件》格式請各投標申請人到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三樓鹽城市建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窗口領取資格預審文件
十二、投標申請人必須按招標公告要求提供真實、齊全的資料,招標人有權對投標申請人和其提供的資料逐一考察、核實。如發現不按要求報名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將視為不合格。投標申請人如有違反《鹽城市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中規定情形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十三、資格預審合格的單位,在招標文件發放前預交部分投標保證金,以保證資格預審資料的真實性,預交納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伍萬(50000.00元),以轉賬或電匯形式匯入:鹽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開戶行:鹽城市建行榆河分理處 ,賬號為:32001733936059372133。以投標人匯出資金的銀行日期為準。招標人對未按規定時間、要求預交上述保證金的均按資格預審不合格處理。資格預審合格單位的上述保證金在資格預審結束后自動轉為投標保證金的組成部分。預交納部分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沒有特殊原因必須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有權沒收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
十四、報名結束預審后,將對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發出投標邀請函。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將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十六、監督投訴電話:***
招標人(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聯系人:許先生 聯系人***
聯系電話:15161999933 聯系電話***
地址: 地址:***
時間:2010年5月28 日
報 名 承 諾 函
致:鹽城市市政公用投資有限公司
一、在研究了鹽城市迎賓橋拆建及接線工程BT項目招標公告后,我方愿意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二、我方確保所提交的所有報名相關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三、我方承諾:
1、若我方有幸中標,投標項目經理和項目部人員都駐場參與項目實施;
2、若我方有幸中標,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前向招標人交納中標項目總投資1%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
3、若我方有幸中標,如有需要將在合同生效日起的二十(20)個工作日內設立全資項目公司,注冊資本保證不低于中標項目總投資的30%(含本數)以上,且在項目公司設立時一次性全部以現金繳納注冊資本,項目公司注冊地點在鹽城市市區范圍內的行政區內。
4、若我方有幸中標,如需要成立項目公司,將為項目公司履行合同義務向招標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若我方有幸中標,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投資建設。確保按照招標文件和項目合同約定的建設工期保質保量地完成投資建設任務。
6、若我方違反上述承諾,招標人有權按照招標文件和項目合同的約定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沒收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無條件清退出場等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我方承擔。
投標人: (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 字)
授 權 代 表: (簽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授 權 委 托 書
致:鹽城市市政公用投資有限公司
本授權書宣告: (投標人全稱) 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單位,授權 (投標人或其下屬單位全稱) 的 (被授權人職務) (被授權人姓名)為我單位代理人,其身份證(或護照)號碼為 。該代理人有權在鹽城市迎賓橋拆建及接線工程BT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以我單位的名義簽署投標函和投標文件、與招標人協商、簽訂相關合同協議文本以及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事項。被授權人的上述行為均對我公司產生法律效力。
投 標 人: (蓋章)
授 權 人: (簽字)
被授權人: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基 本 情 況
投標人全稱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企業施工資質
注冊資本 注冊日期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財 務 狀 況 單位:萬元
主要項目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備注
貨幣資金
營業收入
其中:主營業務收入
凈資產
凈利潤
資產總額
負債總額
資產負債率(%)
凈資產收益率(%)
長期投資/凈資產(%)
主營業務利潤率(%)
評標辦法
鹽城市迎賓橋拆建及接線工程BT項目的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根據投標報價、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施工組織設計 (含項目經理綜合能力測試)和投標人融資能力五個方面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采取計分制,按照得分高低產生3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中推薦的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一、開、清標情況評審:
評標委員會對開、清標過程中發現的情況予以評審,被認定為廢標的不能進入下階段評審。
二、評標基準價確定:
投標報價的評標基準價為經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乘以96%。
三、參加詳細評審投標人的確定:
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不多于7家(含7家)時,所有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均參與詳細評審;開、清標情況評審無明顯廢標情形且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的投標人的數量多于7家時,從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報價中由低到高選擇7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參與詳細評審,其余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再參與詳細評審。
四、詳細評審 70分
(一)投標報價
1、有效投標報價:
1.1、投標人的報價符合招標文件、招標答疑的要求。
1.2、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企業成本價。
1.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高于招標控制價。
1.4、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低于投標報價評標基準價。
2、報價分計算
2.1參與詳細評審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最低的得70分。
2.2參加詳細評審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與最低有效投標報價相比,每上浮1%扣0.3分,從70分扣起;不足1%時按插入法計算。
3、扣分約定:
3.1評標委員會從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隨機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項的清單項目進行重點評審。
3.2投標人的主要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超出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30%的,每發生一項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項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3.3 措施項目費用總金額超過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30%的,扣0.3分。
(措施項目費評標基準價確定:取參與詳細評審的有效投標報價的相應措施項目費總金額的算術平均值。)
3.4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綜合單價計算表和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必須與工程量清單完全一致,如有一項不一致,扣0.1分(累計不超過1分);單位工程編號錯誤扣0.2分。
3.5每項分部分項工程量必須報綜合單價,如有一項漏報,扣0.2分(累計不超過1分)。
(二)工程質量 5分
符合國家質量合格標準,并承諾招標文件要求質量標準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諾招標文件要求質量標準的,按廢標處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承諾工期在招標文件要求工期之內的,得基本分5分。超過招標文件要求工期作廢標處理。
(四)施工組織設計 (含項目經理綜合能力測試)10分
1、施工組織設計 8分
施工組織設計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無標志要求,對違反者作廢標處理。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區間為7~8分,以0.01分為一個記分單位,依據本工程的評標規則進行計分、匯總。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必須具備如下內容(但不限于):
1)項目總述;
2)施工組織結構,施工管理人員配備(不得涉及單位名稱、具體人員姓名等);
3)勞動力配置、安排計劃及保障措施;
4)擬投入的主要施工機械、加工設備、檢測設備配置及材料進場計劃;
5)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針對本工程分別論述主要分部分項的施工方案、工藝方法及質量保證措施;本工程重點、難點部位施工處理方法);
6)已有設施、管線的加固、保護等特殊情況下的施工措施。
7)施工總進度計劃安排及工期保證措施;
8)現場平面布置;
9)環境保護措施;
10)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證措施;
11)季節性施工措施;
12)現場構件、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護措施;
13)與業主及其它專業承包單位的協調配合方案;
14)后期服務計劃。
2、項目經理綜合能力測試 2分
各投標項目經理在接到通知后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原件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評標委員會要求其陳述及答辨測試。對項目經理在接到通知后能夠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并參與測試的投標人,方可得基本分1分。由評標委員會從現場的施工管理、重點難點部位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綜合協調能力等方面對項目經理進行綜合能力測試,并根據測試情況予以加分,加分區間1.00分~2.00分,以0.01為一個記分單位。根據評標規則進行計分、匯總。
投標項目經理未攜帶身份證原件參加項目經理綜合能力測試的,該項不得分。
(五)投標人的融資能力 10分
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承諾投入資金的籌措方案(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等)的合理性、可行性、可信度進行評分。評分依據為投標人提供的其自有資金存款證明原件以及銀行性金融機構對本項目的貸款意向書原件或其他證明其融資能力的文件原件(主要指銀行性金融機構和信托公司等對投標人出具的證明其有融資能力的文件,銀行性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中央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國家政策銀行等)等。評標委員會依據投標人的融資能力與本項目投資規模的適應性獨立評審,投標人能夠融資或自有資金或融資加自有資金達人民幣2000萬元者,得基本分8分,在此基礎上每高出500萬加0.5分,最高加2分,不足500萬部分按插入法計分。未提供的或低于2000萬元的,本項不得分。
五、其它
1、投標人和項目經理有違反建筑市場與招投標管理法規的不良行為,被查處并經市招標辦記錄在案的,由評標委員會按相關規定扣分。
2、本辦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評標委員會依據法律法規處置。
3、有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出現《鹽城市廉政準入規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規定予以廢標處置。
4、經審查為虛假材料的,按廢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