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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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6.04 |
招標業主: | 秭歸縣梅家河鄉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 |
地 區: | 秭歸縣 |
內 容: | 要求: 4.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企業或法人企業在秭分支機構均可)、安全生產許可證。 4.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資質的施工企業。 4.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受秭歸縣梅家河鄉人民政府委托,就秭歸縣梅家河鄉魯家灣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建設工程進行詢價選定合格承建人,歡迎符合要求的施工企業參加詢價。
1、項目名稱:秭歸縣梅家河鄉魯家灣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建設工程
2、采購人:秭歸縣梅家河魯家灣村民委員會
采購人地址:***
3、項目概況:
(1)秭歸縣梅家河魯家灣村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建設工程為新建磚混結構房屋一層(見方案二施工圖紙),建筑面積253.28平方米。具體施工內容分別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表。
(2)工程地點:秭歸縣梅家河魯家灣村。
(3)計劃工期:50日歷天。
(4)工程質量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5)詢價范圍: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表規定的范圍。
(6)最高限價:25萬元。
4、詢價供應商資格要求:
4.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法人企業或法人企業在秭分支機構均可)、安全生產許可證。
4.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4.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三級資質的施工企業。
4.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5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要求:每個施工企業必須配備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各一名。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三級項目經理資格或建造師執業資格,技術負責人***
4.6稅務登記證: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凡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并具備承擔本項目能力的施工企業,均可參與本工程的詢價活動。
5、資格審查方式:本次詢價采購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即在詢價開始前由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組織談判小組對施工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等級、項目經理或建造師注冊證、技術負責人***
6、詢價報名:
(1)有興趣的施工企業請攜帶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人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被授權人身份證(須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并加蓋公章到秭歸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大廳綜合招投標中心窗口報名。
(2)時間:2010年5月31日-2010年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休息)。
(3 詢價文件每合同段100元。
7、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地點:
(1)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 2010年6月6日上午9:00時。
(2)響應文件接收地點: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八樓開標大廳。
8、詢價時間及地點:
(1)詢價時間: 2010年6月6日上午9:00時。
(2)詢價地點: 秭歸縣綜合招投標中心八樓開標大廳。
9、本次詢價聯系事項:
王德武 電話:***
周文平 電話:***
10、其他事項:
(1)履約保證金: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執行,成交施工企業必須在簽訂合同前,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合同價的10%。
(2)本詢價公告發布時間:2010年5月31日。
11、成交確立方式:
詢價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資格及符合性審查合格),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12、補充說明:
(1)秭歸縣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建設工程,共有34個詢價項目,參加秭歸縣黨員群眾服務中心建設工程詢價的施工企業最多只能報其中的5個,限中3個。
(2)成交施工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各村簽訂施工合同。
采 購 人: 秭歸縣梅家河鄉人民政府 采購代理機構: 秭歸縣政府集中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