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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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5.26 |
招標業(yè)主: | 肥城市人民檢察院 |
招標代理: | 泰安田園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肥城市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具有同類型工程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信譽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均不得同時投標。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
肥城市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yè)技術用房工程已由肥城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以肥發(fā)改投資【2010】第1號文批準建設,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 項目概況
1.1 建設地點:肥城市人民檢察院院內。
1.2 建設規(guī)模:肥城市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yè)技術用房,建筑面積4722平方米,地上四層,框架結構。
1.3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4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1.5 招標人:肥城市人民檢察院
1.6 招標代理機構:泰安田園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 招標范圍
2.1 招標范圍:圖紙范圍內的建筑、裝飾、安裝相關內容。
2.2 計劃工期:210天。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質量要求:質量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具有同類型工程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信譽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均不得同時投標。
4. 投標報名
4.1 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 5月 24 日 17 時 00 分(節(jié)假日除外)。
4.2 報名地點:肥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3 報名方式:符合上述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攜帶(1)營業(yè)執(zhí)照;(2)資質證書;(3)安全生產許可證(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及勞保手冊或勞動合同。以上資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否則不予受理。
4.4投標保證金: 20萬元,現金形式。
投標人報名前將誠信保證金繳納至下列賬戶:
收款人:肥城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賬 號:37001696339050148491 開戶銀行:中國建行新城路分理處
4.4.1未繳納投標保證金的,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10 年 5 月 22 日至2010年 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
5.2 招標文件發(fā)售地點:肥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3 招標文件售價:300元/套,圖紙押金1000元/份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 6 月 10 日9時0分。
6.2 開標地點:肥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系方式***
8.1 肥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lián)系人:田先生 電話:***
8.2 招標人:肥城市人民檢察院
聯(lián)系人:梁先生 電話:***
8.3 招標代理機構:泰安田園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劉先生 電 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