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平政采招【2010】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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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5.13 |
截止日期: | 2010.05.21 |
招標業主: | 平昌縣經濟信息中心 |
地 區: | 平昌縣 |
內 容: | 供應商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注冊資金50萬元及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6、在川渝地區設有常駐維修保養機構, 具有較強的技術服務能力、良好的供貨能力及信譽。 7、承認和響應《招標文件》中的各項規定,且應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內投標。 |
關鍵詞: | 網絡設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