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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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5.10 |
招標業主: | 浙江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甬臺溫高速公路溫州段標志更換工程共分2個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施工樁號從K203+820至K267+100。 第二合同段:施工樁號從K282+860至K357+200。 |
關鍵詞: | 高速公路 施工招標 標志 公路 路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甬臺溫高速公路溫州段標志更換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運輸廳以(浙交【2010】31、32、40、42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浙江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項目資金為業主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浙江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甬臺溫高速公路溫州段標志更換工程共分2個合同段:
第一合同段:施工樁號從K203+820至K267+100。
第二合同段:施工樁號從K282+860至K357+200。
施工招標范圍:標志、里程牌更換等交通安全設施工程施工。
施工計劃工期:55天(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25日)。
質量缺陷期: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資質(限浙江省內),近三年(2007-2009)累計成功完成過5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工程(必須含標志標線工程內容)或在已通車高速公路上累計成功完成過交通安全設施維修或增設工程(必須含標志標線工程內容)工程量達200萬以上的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3.3 每個投標人可對2個合同段投標,且最多允許中1個標。
3.4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合同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合同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5月4日至2010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7時(北京時間,下同),在浙江省溫州市新城大道發展大廈18樓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購買招標文件。參加多個標段投標的投標人必須分別購買相應標段的招標文件,并對每個標段單獨遞交投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800 元,圖紙每套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招標人將不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和召開投標預備會。
5.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5月25日9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30分至9時3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浙江省溫州市新城大道發展大廈18樓路產養護部。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聯系方式***
招標人:浙江溫州甬臺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
郵政編碼:325003
聯系人***
話:0577-88956010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