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項目經眉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眉市發改投[2010]72、83、85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眉發改[2010]比選備字9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項目名稱 眉山市2010年新增道路配套綠化工程和眉山市斷頭路行道樹栽植工程等三個工程施工
建設地點 眉山城區
實施時間 90日歷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施工1:建設綠地面積約2396平方米;施工2:建設綠地面積約1360平方米;施工3:26條斷頭路栽植行道樹2757株
建設資金 市財政資金,已落實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眉山市2010年新增道路配套綠化工程(醴泉路、同運南街等五條拆遷安置小區道路綠化)項目施工
施工2 眉山市2010年新增道路配套綠化工程(蘇源東路、崇光路等五條道路綠化)項目施工
施工3 眉山市斷頭路行道樹栽植工程項目施工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市園林綠化叁級。
(3)其他要求:
(1)近3年(2007年-2009年)具有不少于2個50萬元以上的類似工程業績;(2)本項目實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0年04月21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0年04月26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眉山市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四川省眉山分行
賬 號:5100 1697 2080 5151 0495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施工1 C.預算控制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一次性報價 70.98 4
施工2 C.預算控制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一次性報價 93.40 4
施工3 C.預算控制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一次性報價 176.90 6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0年04月27日11時0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眉山市國土資源局二樓)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眉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地 址:***
郵 編:620020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