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YGK20100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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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3.30 |
截止日期: | 2010.04.03 |
招標業主: | 江蘇新海連發展有限公司 |
地 區: | 江蘇省 |
內 容: |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級 市政公用工程三級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省道 路燈 路 |
工程編號 LYGK201003011
工程名稱 連云港開發區經十五路(242省道-云門路)路燈工程
招標人名稱 江蘇新海連發展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名稱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連云港開發區管委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連云港開發區
工程規模 雙臂燈100套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K20100301101 路燈基礎施工、電纜敷設、燈桿燈具安裝、接線(接電)、調試、亮燈。 公開招標 150 2010-4-22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節假日不休)
公告發布日期 2010年3月30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10年4月25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10年6月24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10年3月30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10年4月3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級 市政公用工程三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叁級
企業業績、信譽 近三年內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質量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近三年內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質量達到合格及以上標準。
其他條件 一、報名單位須帶授權委托書、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擬報項目經理證書、報名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二、本工程執行"連建監[2005]397號文"及“市建設局55號會議紀要”、蘇建管企(2008)19號文、蘇清辦(2007)13號和蘇清辦(2008)13號文,外地企業入市執行“連建管(2006)308號文規定; 三、資格審查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投標企業屬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招標人負責查詢; 若投標企業非本市資質管理的,其不良行為或在建工程項目情況由投標人企業工商登記所在地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查詢并出具證明。外市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中必須附上投標人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項目經理無不良行為的證明,原件放入投標文件正本內,復印件放投標文件副本內。四、資格審查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以下條件屬于資格審查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6、資格審查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8、擬報項目經?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分標準:1、設備及售后服務15分;2、施工組織設計15分;3、投標報價70分(評標辦法詳見開發區招標辦公示欄)。
公告信息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連云港開發區珠江路5號 聯系人***
電話 0518-82348501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10年3月30日至 2010年4月3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節假日不休)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10年3月30日至 2010年4月3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節假日不休) 獲取 資格預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