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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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3.30 |
地 區: | 銅山縣 |
內 容: | 規模:高度不低于20米; |
關鍵詞: | 鋼結構 工程招標 |
1. 銅山城區楚河開發管理辦公室擬建的銅山城區楚河鋼結構景觀亭工程,已經銅山縣發展改革與經濟貿易委員會批準建設。批準文號為: 銅發改經貿投【2009】45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國有 。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招標代理機構為:銅山縣誠信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該公司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 工程概況:
3.1工程地點:銅山城區楚河北岸;
3.2工程名稱:銅山城區楚河鋼結構景觀亭工程;
3.3標段劃分:1個標段;
3.4工程規模:高度不低于20米;
3.5工程造價:不超過500萬元;
3.6要求工期:50日歷天;
3.7要求質量:合格;
3.8工程內容:鋼結構景觀亭工程方案設計、施工及其配套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保修等全部工作內容;
3.9計劃開工時間:2010年4月12日;
3、10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3.10.1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定方式評標(由專家對設計方案和相關資料進行論證評比,根據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中標人);
4. 投標人應當具備的必要合格條件:
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業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行賄受賄等不良行為記錄,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4 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鋼結構專項施工壹級資質及鋼結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
4.5資格預審申請書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6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
4.7 注冊建造師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4.8提供企業注冊地基本帳戶開戶許可證;
4.9投標人必須從法人基本存款賬戶按時繳納投標保證金;
4.10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11 企業2007年以來承擔過單項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類似鋼結構景觀亭工程;
4.1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報名時需提交資料(復印件應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并提供原件核對):
5.1資格預審申請書;
5.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5.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5.4 稅務登記證(副本);
5.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5.6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企業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5.7企業2007年以來承擔過單項投資額500萬元以上的類似鋼結構景觀亭工程相關證明資料;
5.8本工程繳納的投標保證金證明(銅山縣工程建設服務中心財務室開據的收據)。
6、請申請人于2010年 4月 1日下午2時至5時前到銅山縣工程建設服務中心報名,報名時經辦人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并于 2010年4月 1日下午2時至5時前(節假日除外),到銅山縣工程建設服務中心三樓(銅山誠信代理公司)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7、對潛在投標人及中標人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蘇建招(2009)140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8、報名前須提交投標保證金壹拾萬元整(由企業基本帳戶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入至銅山縣工程建設服務中心帳戶,開戶行:銅山農行翟山分理處,帳號:249501040000513,到帳后方可換取收據),凡資格預審未通過的企業于資格預審結束后3日內以電匯方式全額退還至企業基本帳戶 ,凡資格預審通過的企業于開標后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以電匯方式退還至企業基本帳戶 。
9、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將全部參加投標。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喬偉娜 電話:***
要求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3月 30日
說明:
1、本表一式貳份,備案材料提名人、招標投標辦公室各持一份,復印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