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NDCG2010 024 |
---|---|
加入日期: | 2010.03.13 |
截止日期: | 2010.03.23 |
地 區: | 寧都縣 |
內 容: | 項目內容: 雙火、單火路燈,預算額: 23.93萬元 |
關鍵詞: | 路燈 路 |
(一)項目編號:NDCG2010 024
(二)項目內容: 雙火、單火路燈,預算額: 23.93萬元 ,具體數量及技術參數詳見 “采購項目要求”。
(三)供應商應具備的基本資質條件:
1、具備生產(經營) 所投項目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注冊資金≥100萬元)和稅務登記證 副本(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2、具有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3、商業信譽良好,近年來具有類似項目業績(提供合同或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
(四)報名時間、地點: 2010年 3月9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前的工作時間內到寧都縣招投標中心政府采購部不記名購買標書(也可在網上下載)。標書售價 200 元/品目,售后不退。
(五)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地點:2010年3 月 23日下午 3 時 30分,寧都縣招投標中心開標大廳(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其后提交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遞交標書時必須出示報名收據)。
(六)投標方式:投標人可選擇品目投標,但所投品目必須完整、不允許只投其中某一項,否則,該投標將視為廢標。投標報價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終報價。
七)投標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投標人必須從其所在地基本帳戶以銀行轉帳方式向招標機構繳納投標保證金壹萬壹仟元整,并在2010年3 月 22日17 時前到達招投標中心指定帳戶。否則投標無效。未中標者的保證金在評標結束后予以無息退還。中標者的轉為履約保證金(戶名:寧都縣招投標中心;開戶行:寧都縣工商銀行;帳號:1510206029000028730)。
(八)驗收:按寧府辦字〔2008〕191號文件執行,即:A:驗收組成人員 :驗收小組成員由業主單位代表和相關專家等3人(或3人以上單數)組成,相關專家必須從招投標中心評審專家庫隨機抽取,專家數應占驗收小組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財政部門和招投標管委辦必須派員監督。
B:驗收的程序方法:采購貨物到達后,采購單位對其初步驗收后才準予安裝。安裝調試完畢,則由中標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采購單位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成立驗收小組,然后由驗收小組根據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招標文件和實物樣品的要求,對其逐一或隨機抽樣檢查驗收,監督人員進行現場監督,驗收小組必須出具《政府采購驗收報告》,經采購單位確認蓋章后,由中標供應商分別報財政部門和招投標中心備案,該報告作為財政部門支付采購資金和招投標中心退付履約金的必備附件。驗收和檢測設備費用由中標供應商承擔。
(九)付款方式:用戶單位驗收合格后由財政局采購辦憑中標通知書、驗收報告、發票復印件、合同等在30天內向中標人支付90%貨款,剩余10%貨款在保修期滿后無息付清。
(十) 澄清與修改:任何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包括認為招標文件的技術指標或參數存在排他性或歧視性條教)的投標人,請于2010年 3月 18 日12:00時前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并注明投標項目、單位名稱、聯系人***
(十一)聯系方法:有關此次招標事宜,可按以下聯系方式***
地址:***
電話、傳真:0797-6938150 聯系人***
業主單位聯系人***
郵箱:ndztb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