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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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2.12 |
招標業主: | 寧波市三江恢復性清淤 |
招標代理: | 寧波國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寧波市 |
內 容: | 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波市三江河道恢復性清淤工程已由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甬發改審批函[2009]160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寧波市三江恢復性清淤工程建設指揮部,建設資金來自 市、區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 施工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三江河道(甬江、奉化江、余姚江)
2.2建設規模:本工程河道清淤總長約40.4km,其中姚江大閘至三江口(姚江段) 長約3.4km;鄞州二橋至三江口(奉化江)長約11.6km;三江口至甬江出海口(甬江段)長約25.4km。清淤工程量約432萬m3。 本工程分三期實施,第一期實施約6.3km,清淤工程量約117.8萬m3;第二期實施約23.3km,清淤工程量約244.5萬m3;第三期實施約11.6km,清淤工程量約69.1萬m3。疏浚土方拋至鎮海七里嶼海域指定拋泥區。
2.3招標范圍:寧波市三江河道恢復性清淤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4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5項目投資:工程概算總投資約17812.4萬元。
2.6質量標準: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21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壹級或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企業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過單項合同300萬立方米及以上的清淤或疏浚工程施工業績,項目負責人***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事業單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關聯單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只能一家單位參加投標。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參與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參與投標。
擬派的技術負責人***
擬派的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質量負責人***
投標人和擬派人員(指擬派往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投標人的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投標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
投標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
施工機械設備要求:
1、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船舶(耙吸式挖泥船、抓斗式或反鏟式挖泥船)自有率60%及以上,拖輪、泥駁等輔助施工船舶不作要求;
2、擬投入本工程的挖運泥(泥漿)船舶須提供船舶證書原件(含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船舶國籍證書),如為租賃,還需在上述證書原件基礎上增加租賃意向書原件;
3、凡需出海作業的船舶不得小于500噸級,須提供船舶證書原件(含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船舶國籍證書),如為租賃,還需在上述證書原件基礎上增加租賃意向書原件。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須具有《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原件和IC卡。
3.4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2月8日至2010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30時至4: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寧波市招投標有形市場交易證原件和IC卡,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5、6窗口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已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15日期間購買過本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憑上次購買發票免費領取新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1日13時00分,地點為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寧波市江東區民安路1018號新天地國際商務大廈13樓)。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招標人:寧波市三江恢復性清淤
工程建設指揮部
地址:***
郵編:315010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招標代理機構:寧波國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郵編:31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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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寧波市分行營業部
賬號:33101983679050029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