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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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3.05 |
招標業主: | 西安交通大學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
地 區: | 西安市 |
內 容: | 1. 基系統 1.1. 磁場控制; 1.2. 溫度控制; 1.3. 直流電學性質測量功能; 2. 磁學測量 2.1. 交直流磁學測量 2.2. 振動樣品測量; 2.3. 高溫磁學測量; 2.4. 磁學各向異性測量; 2.5. 超低場環境下磁學測量; 2.6. 高壓磁學測量; |
項目名稱:西安交通大學材料學院綜合物性測量系統
招標單位:西安交通大學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西安交通大學根據國家招投標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要求, 擬以招標方式采購下列貨物。
一、招標采購項目內容及數量:綜合物性測量系統 1套
系統功能:
1. 基系統
1.1. 磁場控制;
1.2. 溫度控制;
1.3. 直流電學性質測量功能;
2. 磁學測量
2.1. 交直流磁學測量
2.2. 振動樣品測量;
2.3. 高溫磁學測量;
2.4. 磁學各向異性測量;
2.5. 超低場環境下磁學測量;
2.6. 高壓磁學測量;
3. 電學測量
3.1. 交流電阻率測量;
3.2. 霍爾系數測量;
3.3. 伏安特性測量;
3.4. 臨界電流測量;
3.5. 電各向異性測量;
4. 熱學測量
4.1. 比熱測量;
4.2. 熱導率測量;
4.3. 塞貝克系數測量;
4.4. 熱電品質因子測量;
5. 其他潛在拓展測量
6. 大容量液氮夾層杜瓦
7. 液氦自循環裝置
二、投標人的必備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二) 投標人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稅務登記證、相關貨物經營許可證,具有良好的企業形象和信譽,良好的銀行資信狀況;
(三)投標人在近三年內沒有違法行為,在以往政府采購活動中沒有違規和違約行為。
三、投標報名或資格預審必須提供的文件:
(一)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
(二) 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1份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原件驗后歸還,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三) 《稅務登記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各1份復印件(原件驗后歸還,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四、報名時間: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5日
五、 報名地點:西安交通大學政府采購辦公室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郵編:710049
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注:投標人須對其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投標資格,并將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同時在網上進行實名通報,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西安交通大學及其附屬單位的采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