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0012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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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1.28 |
截止日期: | 2010.02.02 |
招標業主: | 渠縣國土資源局 |
地 區: | 渠縣 |
內 容: | 規模(和/或標準) 大峽煤田礦區勘察,面積約為4.2518平方公里 |
關鍵詞: | 勘察 |
項目編號: 2010012896 所屬地區: 達州
項目名稱: 渠縣大峽煤田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勘察
發布時間: 2010年01月28日 截止時間: 2010年02月02日15時
一、本項目經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 以 川國土資函[2009]1769號 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比選方案備案號為 渠發改[2010]3號 。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 (項目業主) 渠縣國土資源局
項目名稱 渠縣大峽煤田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
建設地點 渠縣龍潭鄉
實施時間 擬于2010年1月 日開工 ,工期25個日歷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渠縣大峽煤田礦區勘察,面積約為4.2518平方公里
建設資金 省財政資金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勘察1 渠縣大峽煤田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勘察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具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甲級勘察資質的單位 ;
(3)其他要求:
①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要求近三年(2007年-2009年)內完成三個及以上類似地質勘察項目業績,并提供有效證明;選擇A方式提交比選保證金,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保證金繳納憑證和銀行帳戶開戶許可證傳真或直接遞交至比選人。并注明“渠縣國土資源局勘察比選保證金”。(傳真:***
(4)本項目 不接受 組成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網站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 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 2010年01月28日 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0年02月02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 渠縣財政集中支付管理中心
開戶銀行: 工商銀行渠縣支行
賬 號: 2317579109126451311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報名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勘察1 D.被確定為比選被邀請人后報價 / / 1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 2010年02月03日10時00分 ,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 渠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萬興廣場旁) 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網站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隨機選擇 3 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 渠縣國土資源局
地 址: 渠縣渠江鎮和平街54號
郵 編: 635200
聯 系 人: 廖先生
聯系電話***
傳 真: 0818-720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