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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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2.10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項目總投資:約30000萬元 |
根據 穗發改投資[2008]58號、穗發改投資[2009]31號、穗規地證[2009]310號 的批準,廣州市質量技術中心建設項目施工監理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設單位: 廣州市質量監督檢測研究院
代建單位:廣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
聯系人:胡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建東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質量技術中心建設項目施工監理
建設地點: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潮田工業區
項目總投資:約30000萬元
工程概況及規模:廣州市質量技術中心建設項目位于番禺區,建筑總面積約12萬平方米。
招標內容: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結算期、缺陷責任期全過程監理服務,工程竣工結算審核及協調等相關工作。
三、資金來源:財政資金及自籌
四、報名時間:2009年12月9日和10日上午9:00-11:30時、下午2:30-4:00時
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五、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行);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為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執業單位為本公司。
4、投標人2005年 1月至今在廣州地區獨立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
注: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告知性備案信息已在廣州城市建設網上公布。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兩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7、關于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六、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7名時,擇優選取前7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七、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一式兩份,一正一副,若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附件一);
2、資格預審擇優評分資料(附件二)
八、其他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業主有權到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績資料的項目業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格預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2、本次招標詳細信息請查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所有信息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
3、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