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57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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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1.26 |
截止日期: | 2009.12.03 |
招標業主: | 蒲江縣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四川華強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成都市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
編 號 57846 所屬地區 成都市
項目名稱 “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工程項目已由蒲江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工程的立項批復》(蒲發改[2009]8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蒲江縣公安局,建設資金來源業主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蒲江縣公安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蒲江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蒲發改[2009]84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2009102147 )的招標代理機構是四川華強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蒲江縣各交通要道
(2)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電子警察”系統工程建設,后臺運維系統建設等
(3)計劃工期:45日歷天
(4)招標范圍: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
(5)標段劃分:本次招標設二個標段。A標段:“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工程項目施工;B標段:“電子警察”系統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監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所有投標人具備(1)2006年以來完成2個及以上的類似項目業績;其中至少包括1個四川省內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2)財務要求:近3年內未出現虧損;(3)信譽要求: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未處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有關行政處罰期間;(4)在蓉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建筑類企業具備《成都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成都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5)投標保證金在投標截止時間1個工作日前到達招標人帳戶;(6)四川省省外企業具備《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
3.2 A標段投標人資格要求:須是具有(1)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注冊資金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當年工商年審,具有省級社會公共安全行業協會或省級公安廳頒發的安全技術防范工程設計、施工貳級資質(含貳級)或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3 B標段投標人資格要求: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機電安裝工程監理乙級(含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11月27日至2009年1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 在成都市建設項目交易服務中心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資質證書副本;
(4)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B標段可不提供);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00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9年12月24日10時30分,地點為成都市建設項目交易服務中心(成都市八寶街111號)。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投訴受理單位及電話
(1)蒲江縣監察局,電話:***
(2)蒲江縣發改局,電話:***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四川建設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蒲江縣公安局
地 址:***
郵 編: 611630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 四川華強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 610021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成都銀行第二營業部
賬 號: 510720032154733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