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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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1.26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黃花崗街道辦事處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面積:建筑面積約為360~400平方米,須有首層,并帶獨立出入樓梯間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黃花崗街道辦事處委托,擬就星光老人之家用房項目進行政府采購,邀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報名,有關事項如下:
一、采購單位: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黃花崗街道辦事處
二、采購項目:區莊片區星光老人之家用房
三、項目最高限價:人民幣300萬
四、采購項目內容
(一)選址:先烈中路區莊社區內。
(二)面積:建筑面積約為360~400平方米,須有首層,并帶獨立出入樓梯間。
(三)其他要求:必須權屬清晰的現樓,保證在成交前無出讓、查封或其他法律糾紛,具備合法有效的《房地產產權證》等權屬證明。
(四)交易稅費:雙方各自承擔
(五)交吉時間:簽約后五日內
五、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在廣東省內有固定住所;
(二)必須為標的物權屬人或代理銷售商;
(三)若報價人為代理銷售商,必須提供報價標的權屬人出具的《代理銷售合同》或有效的授權銷售文件。
六、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2009年11月16日至2009年11月26日(辦公時間內)
(二)報名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三)報名的供應商須提交以下資料復印件
1. 營業執照副本或登記證副本或身份證明文件;
2. 報價人若為房地產開發公司應提供房地產企業資質證書;若為自然人代理的,應提供權屬人的代理銷售證書;若為中介機構,應提供中介資質證書及代理銷售證書;
3. 標的物的權屬證書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需提供原件驗證,驗證后退回);
4. 項目相關資料及報價人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料。
(以上資料請列明清單,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章,按順序裝訂。)
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政府黃花崗街道辦事處
地址:***
聯系人:曾小姐 聯系電話***
(二)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名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采購項目聯系(020)22330232 潘小姐 傳真電話:***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