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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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1.18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海珠區建設和市政局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瀝青攤鋪面積約100000平方米, |
1.根據穗建計[2009]825、穗建計[2009]925號文件的批準,海珠區濱江路(海印橋-廣州大橋)、寶崗大道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已具備招標條件,廣州市海珠區建設和市政局作為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邀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2.1項目概況:(1)海珠區濱江路(海印橋-廣州大橋),全長約3.9公里,全線2-4車道,為城市主干道,橋梁最大單孔跨度50米,瀝青攤鋪面積約100000平方米,約3000萬,占預計發包價65%。預計發包價約4000萬元.
(2)寶崗大道(燕子崗~濱江東路約3.92公里)市政道路進行道路升級改造,包括道路、排水以及其他配套設施施工等項目,具體以本工程量清單為準。預計發包價約1500萬元.
2.2招標內容:本工程項目為道路大中修施工工程,包括車行道路面升級改造、人行道改造、路緣石改造、道路排水管網改造、道路路面瀝青攤鋪及相關配套拆舊、施工期間交通疏導等工程的施工。
2.3預計總發包價:約5500萬元 。
2.4 工程建設地點為:廣州市海珠區濱江路、寶崗大道。
2.5 計劃開工日期為 2009年11月 日,施工總工期約為40個日歷天;
2.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標準,必須達到合格或以上標準。
3.投標邀請函公示信息時間為:2009年 11 月 13日至2009年 11月 18 日 (共三個工作日)
4.被邀請單位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資料時間:
2009年 11月 17日至2009年 11月 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16:00(地址:***
5. 投標人合格條件:
5.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5.2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5.3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5.4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 壹 級施工總承包資質;
5.5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
5.6投標人自2006年11月1日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工程業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證明(造價以中標通知書為準)。如以上資料不能證明業績規模的技術指標(指面積、高度、跨度、管徑等)的,須另提供可證明業績技術指標的其他資料。
注: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7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5.8擬派施工管理架構人員設置必須滿足工程施工需求,必須配備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5.9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5.10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5.11投標人具有在廣州地區可使用適合本工程的8m 瀝青攤鋪機2臺、12m 瀝青攤鋪機1臺、壓路機4臺。瀝青攤鋪機要求自有,提供瀝青攤鋪機自有發票或權屬證明(其他如租賃或轉讓協議等證明資料無效,發票須與設備現場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頁,彩照須能反映其規格型號,原件備查),業主保留實地考察的權力。
5.12投標人具有在廣州地區范圍內可使用適合工程需要的具備240t/h或以上瀝青砼拌和設備1套,拌合樓需有不少于5個冷料倉和熱料倉,并應配備符合標準的實驗室(瀝青混合料拌合及出場前各項指標自檢所須)。為確保瀝青砼的質量,瀝青砼拌合設備要求自有,提供機械設備自有發票(其他如租賃或轉讓協議等證明資料無效),提供瀝青砼拌合設備所在地有效證明,業主保留實地考察的權力。發票須與設備現場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頁,發票或彩照須能反映其規格型號,原件備查)。
5.13項目負責人***
5.14報名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6.同意參加的投標人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攜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本人身份證”遞交資格審查資料,資格審查資料包括:法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證書(原件)、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廣州城市建設網上企業及項目負責人的備案頁、項目負責人***
7、投標單位可以就本投標邀請函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本次招標的招標監督機構署名投訴。
8、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等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附件一、邀請投標單位名單
附件二、投標確認函
附件三、投標申請人聲明
附件四、招標方案
建設單位: 廣州市海珠區建設和市政局
地 址: 廣州市海珠區寶崗大道龍驤大街2號
聯 系 人: 黃工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廣州市南粵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環市中路303號怡東大廈十樓
聯 系 人:林工 聯系電話***
日 期: 2009年11月 日
附件一
邀請投標單位名單
序號 邀請單位名稱
1 廣州市市政工程維修處
2 廣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3 廣州市黃埔區市政建設總公司
4 廣州市第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 廣州市市政集團有限公司
6 廣東省建筑工程機械施工有限公司
7 廣東興業路橋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標確認函
致招標單位:廣州市海珠區建設和市政局
我單位已收到貴單位發出海珠區濱江路(海印橋-廣州大橋)、寶崗大道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投標邀請函,現我單位確認同意參加本項目投標,我們保證所有提交的資料是真實可靠的,并為提交的資料負有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我單位提供的報名資料不符合貴單位該工程所需要求,我公司理解招標單位有權拒絕任何申請,而無需由招標單位承擔任何責任。
如若我單位成為該工程的正式投標人,我單位承諾:在 個日歷天內完成投標備標工作,不因此影響本項目招標活動的正常進行,并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我單位中標,我方承諾保證不賣標、不分包或轉包給其它單位,全部工程項目由我單位嚴格按照業主要求進行施工并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該工程任務。
投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日 期:
附件三
投標申請人聲明
廣州市建設委員會、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登記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實的、在有效期內的。
二、在報名前,本公司及擬擔任本工程負責人***
三、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有關成員行賄。
四、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兩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資格審查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五、嚴格遵守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執行“一不準進、三不準出”規定。工地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員由專職安全員(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兼任。承諾如違反建設工程余泥渣土運輸與排放管理制度,將自愿接受:通報批評,記錄不良行為,列入黑名單,并暫停責任企業投標報名一年,對責任項目負責人***
六、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監理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企業公章)
附件四
海珠區濱江路(海印橋-廣州大橋)、寶崗大道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 招標方案
我區海珠區迎亞運市政道路大中修工程-濱江路(海印橋-廣州大橋)、寶崗大道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 ,是《廣州2010年亞運會城市基礎設施與環境面貌大變工程建設實施計劃》的重點項目,工期緊、任務重、要求高。為了配合加快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的組織實施,確保在有限的時間內公平、公正、公開,高效的完成招標工作,現擬制定以下招標工作方案。
一、 招標方式
為加濱江路、寶崗大道道路升級改造工程建設進度,確保按市要求在2010年1月31日前完成工程項目建設。同時根據市五部委《關于加強亞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務的若干意見》(穗建筑[2009]781號)要求,考慮到工程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按常規的公開招標方式難以達到要求。因此,本次海珠區濱江路(海印橋-廣州大橋)、寶崗大道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 招標項目擬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和程序確定施工單位,以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為平臺,公開透明的進行招標工作。
二、 邀請招標對象
由于本次海珠區濱江路(海印橋-廣州大橋)、寶崗大道道路升級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 的內容包括:本工程項目為道路升級改造工程,包括車行道路面升級改造、人行道改造、路緣石改造、道路排水管網改造、道路路面瀝青攤鋪及相關配套拆舊、施工期間交通疏導等工程的施工。為確保工程質量,從市政園林局推薦的18家施工企業(《廣州市市政園林局瀝青工程施工合格承包商征集公告》,《廣州市市政園林局瀝青工程施工合格承包商征集資格審查情況報告》)中選出具備市政共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的企業7家作為投標邀請單位。(名單見附件1)。
三、 邀標備案和公開信息
按市五部委《關于加強亞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務的若干意見》(穗建筑[2009]781號)要求:“所有邀請招標的工程項目應報綜合協調小組備案,公開邀請招標信息,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社會的監督。”本次邀請招標備案和公開信息如下:
備案方式: 本項目采用事前備案,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作為平臺,分以下三個階段公開發布信息:
1.報招標申請后:發布本次邀請招標工作方案,介紹工程規模概況和本次邀請招標的范圍。說明各投標單位需提交資料的內容和遞交時間,及發放招標文件的時間(見招標文件)。
2.發招標文件后:召開招標答疑會,發布招標答疑會議紀要。
3.開標后:進行中標公示。
四、 評標辦法
平均值評標法,不要求編制技術標書,只編制經濟標書。采用以下定標方式:
1.開啟全部總報價后,在位于[招標控制價×80%,招標控制價]區間的投標價中,去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后,剩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下浮X為評標參考價;
2.當標價等于評標參考價時得100分,標價每高于評標參考價1%,扣1.5分,每低于評標參考價1%,扣1分,扣至0分為止,得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3. 按總報價的評分從高到低,確定評標先后次序。
4.評標結束后,評標委員會應在通過投標文件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中,按照原評標排序,推薦前3名依次為第一中標候選人至第三中標候選人。
當所有中標候選人均放棄投標時,則該項目依法重新招標。
(具體定標方式詳見招標文件)
本方案未列明處按廣州市有關招投標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