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紅山區政府采購中心受紅山區經濟委員會的委托,經紅山區財政局核準,對下列貨物(工程)和相關服務進行詢價,歡迎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根據詢價通知書要求投報需求,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及服務承諾,一式一份,并于2009年11月17日下午14:30時到2009年11月17日下午15時將《報價表》密封送至紅山區政府采購中心。(報價表中附加紅章法人授權委托書)
供應商報價應包括擬提供貨物(工程)及其運輸、調試、伴隨服務/售后服務費用以及驗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稅費用。提供的貨物(工程)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報名時應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三級(含三級)以上鋼結構施工資質、法人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報名時驗原件)。
報名時間:2009年11月13日(上午8:30時-11:30,下午14:30-17時)到2009年11月17日(上午8:30時-11:30時)。
開標時間:2009年11月17日下午15時。
交貨地點:按合同約定。
交貨日期:按合同約定。
成交原則: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Normal>地 址:紅山區政府采購中心(紅山區政府二樓1212室)。
郵政編碼:024000
電 話:0476-8237626
傳 真:0476-8237626
聯系 人***
詢價單接受人:張宏義
詢價單接受地點:紅山區政府采購中心(紅山區政府二樓1212室)
紅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2009年11月13日
報價表
一、報價表:
貨物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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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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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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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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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牌匾制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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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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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1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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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報價表中附加法人授權委托書。
三、供應商報價應包括:提供的貨物(工程)及其運輸、調試、伴隨服務和售后服務費用以及驗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稅費用。
四、合格供應商要求:報名時應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三級(含三級)以上鋼結構施工資質、法人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質證明文件(報名時驗原件)。
五、中標條件: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以紅山區審計局審定的價格為基數,按下浮百分比多少確定中標人(最少下浮標準為5%)。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紅山區審計局依據施工圖紙按定額和材料價格進行審計,再按報價的降價比例確定最終工程結算價格。審計結束后,支付結算價格的95%,其余5%留作質量保證金,自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后,無任何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七、售后:依照國家相關標準執行。
報價供應商名稱(章):
聯系人***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