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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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1.03 |
招標業主: | 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見智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投資規模:約130萬元。 |
經有關部門批準,現決定進行揭陽潮汕機場航站樓鋼結構工程檢測項目公開招標,選定安全監測承包人。
一、建設單位: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潮汕機場建設工程指揮部。
二、工程名稱:揭陽潮汕機場航站樓鋼結構工程檢測項目。
三、工程地點:地處潮州、汕頭、揭陽三市的中間地帶,潮汕平原西南部,揭陽市揭東縣炮臺鎮以東、登崗鎮以北、楓江以南、虎崗山以北山腳。西至揭陽市22公里,東南距汕頭市28.5公里,東北距潮州市24公里。
四、招標內容:潮汕機場航站樓鋼結構工程檢測,主要包括主樓和指廊鋼屋蓋、登機橋鋼結構、室內小型鋼結構主體鋼結構、玻璃電梯鋼結構、幕墻鋼結構及工作區其他建筑單體的要求需要檢測的鋼結構檢測等。
五、建設工期:暫定從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
六、投資規模:約130萬元。
七、資金來源:本次招標項目建設資金已經落實。由民航總局資金支付、或省財政資金支付,或由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出資。
八、報名時間:2009年 11月3日 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聯系人:鐘先生、陸先生 聯系電話***
九、報名地點:廣東省揭陽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十、報名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國家或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CMA”認證證書,并同時具有鋼結構超聲波和磁粉探傷檢測資質,投標單位均需經廣東省建設主管部門審查發證或在廣東省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方可取得投標資格;
4、投標人2003年9月至今具有單項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鋼結構檢測項目的業績;
5、擬委派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中級(或高級)工程師職稱,擬委派的項目經理的工作單位須為投標申請人;
6、擬委派的項目經理應具有鋼結構檢測項目的檢測管理經驗。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當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過12名時,則全部為正式投標人;當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隨機抽取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若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家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重新組織招標。
2、按本公告第十一款第一條選取后的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隨機抽取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后,當剩余的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大于等于5名時,再隨機抽取5名作為候選投標人,并按抽取順序進行排序;當剩余的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小于5名時,剩余的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均作為候選投標人,并以隨機抽取方式進行排序。當有正式投標人未按招標人的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和購買招標文件時,則候選投標人按排序先后依次成為正式投標人(正式投標人最多為12名)。
十二、提交資料:
1、企業投標申請公函原件,要求必須寫明擬委派的項目經理姓名(格式可自擬);
2、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
3、報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含有效年審頁,復印件);
5、“CMA”認證證書及附表(復印件),鋼結構超聲波和磁粉探傷檢測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廣東省以外的其他省(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審查發證的還需要提供備案證明材料(復印件);
6、企業2003年9月至今完成單項合同金額在10萬(含)以上的鋼結構檢測項目業績情況(提供合同復印件和檢測報告復印件等有效證明);
7、擬委派的項目經理職稱證書、在本單位工作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復印件);
8、擬委派的項目經理的鋼結構檢測項目管理業績經驗情況(提供合同復印件和檢測報告復印件等有效證明);
9、以上各項資料須按上述順序排列打印目錄,裝訂成冊,編制頁碼。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封面應注明相應的工程名稱及投標申請人的法人名稱,并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章。報名資料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并正確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樣;
10、報名資料中需提交的復印件必須提供原件核對(發票復印件除外);
11、上述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視為不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十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十四、注意事項:
各投標單位代表需持法人證明書原件、報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投標報名資料確認表〉(一式二份)(見附件一)(按要求填寫并加蓋公章)、〈投標報名表〉(一式二份)(見附件二)(按要求填寫,時間在遞交報名資料時填寫)以及其它投標報名資料前往揭陽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參加報名。
十五、接受投標報名單位的職責:
1、登記各投標單位報名情況。
2、檢查各投標單位投標報名資料、核對原件并確認簽收(含投標報名資料確認表),密封投標報名資料并與投標報名代表雙方在密封處簽名(資料密封袋需投標人自備或在現場購買)。
3、將投標報名表、投標報名資料確認表及密封的投標報名資料交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
十六、凡2009年10月22日按公告要求已經遞交報名資料的單位,本次不需要重新提交報名資料。
十七、說 明:
1、各報名單位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隱瞞情況者,招標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2、本公告在網上發布。如有修改、補充,以網站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