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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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9.17 |
招標業主: | 徐州精神病院 |
招標代理: | 徐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徐州市 |
內 容: | 常壓鍋爐1臺 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當具備的條件; (2)須為所報產品的廠家授權經銷商。 |
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采購計劃和采購方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本中心對徐州精神病院常壓鍋爐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在網上報名,具體方法詳見網站“操作指南”。
項目名稱:常壓鍋爐
項目內容:常壓鍋爐1臺
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當具備的條件;
(2)須為所報產品的廠家授權經銷商。
資格預審資料包括:
(1)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所報產品的廠家授權經銷商證書復印件。
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9月17日上午09:30
報名及預審資料提交時間: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節假日除外)。
上述資格預審資料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交到本中心報名聯系人***
談判組織單位:徐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報名聯系人***
聯系電話***
項目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 址:***
采購單位:徐州精神病院
聯系人***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