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DZZCZ[2009]O3-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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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8.29 |
截止日期: | 2009.09.16 |
地 區: | 達州市 |
內 容: | 標書售價: 人民幣500元(標書售出不退,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
采購公告標題: 達州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揮中心系統建設工程采購的公告
采購項目名稱: 達州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揮中心系統建設工程
預審公告: 無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 DZZCZ[2009]O3-1號 公告日期: 2009年8月29日19時41分
行政區劃: 達州市 采購包個數: 1個
采 購 人: 更正公告: 無
委托招標單位/
采購中介機構名稱: 中介機構編碼:
包號:1 類別:工程 采購單位:
包的描述: 四川省達州市城區《達州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揮中心系統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專用軟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以及有關的技術服務等;具體內容詳見“第三部分 工程量及技術規范書中的系統配置要求、技術規范及數量”。
該包技術指標:
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公司(企業)必須是具有年檢合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國稅、地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2、注冊資金1000萬元(含)以上;
3、具有國家信息產業部頒發的計算機系統集成三級(含)以上資質;(原件)
4、具有安全技術防范三級(含)以上資質;(原件)
5、投標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時,必須提供針對本次投標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附后);
6、法人或授權代表身份證;
7、投標人所投電子警察系統及設備必須符合公安部的行業技術標準,且具有公安部或國家級的檢測報告(提供原件或電子警察系統及設備生產廠家加蓋鮮章的復印件);
8、具有安全施工資質證書 (原件) ;
9、投標人在近3年內已完成的電子警察系統項目的成功案例至少2個(提供合同原件);
10、投標人應有良好的售后服務能力和相應的本地化服務措施;
11、已支付投標保證金。
以上資格證明文件應按要求在開標前單獨遞交供評標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查。
A、以上4.1中的原件在購買標書時送招標人審查,審查合格的方可購買標書。
標書發售方式: 來人現場購買
標書發售起止時間: 2009年8月29日起至2009年9月16日止,每天9:00-12:00,14:00-16: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標書售價: 人民幣500元(標書售出不退,投標資格不能轉讓)。
標書發售地點: 達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地址:***
投標區Email:
投標截止日期: 2009年9月18日14時0分
投標地點: 達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達州市南外通達東路200號市財政局六樓會議室)
開標日期: 2009年9月18日14時0分
開標地點: 達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達州市南外通達東路200號市財政局六樓會議室)
公開答疑會時間:
公開答疑會地點:
聯系人/聯系方式: 電 話:***
聯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