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09-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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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8.29 |
截止日期: | 2009.09.04 |
招標業主: | 海鹽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地 區: | 海鹽縣 |
內 容: | 2.2本次招標工程起點為鹽沈公路,起點樁號K13+840,向南經中錢村嚴家浜、陸家場、唐家場、殳安橋跨殳港后進入于城境內,經太平橋村北邱家浜、轎浜、長浜、陳家門村、太平村、平北村中葉家浜、后與鹽于公路相交,再往南經于兆村七組、莊里村計里組后上跨六平申四級航道后與老湖鹽線平交,往南經構滕村南徐后與湖鹽線對接,終點樁號K21+092.372,本工程道路全長7.252公里。 2.3合同段劃分及主要工程數量 2.3.1本次施工招標分二個合同段。 |
項目編號:2009-018
1.招標條件
嘉興至海鹽(南北湖)公路工程(嘉興交界至湖鹽線段)(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發改設計[2008]25號文批準建設,并已列入2008年省基本建設計劃。本項目的業主為海鹽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海鹽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本項目的資金來源為省廳補助、地方自籌,現已落實。本項目的招標采購委托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為代理單位。
現決定對本項目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并實行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嘉興至海鹽(南北湖)公路工程(嘉興交界至湖鹽線段)起始于嘉興交界,與鹽沈公路平交,進入于城境內,與鹽于公路平交,再跨杭平申四級航道,終點與新湖鹽線相交,道路全長12.177公里。其中:嘉興交界至鹽沈公路段路基、橋梁工程為施工第一合同段,起點樁號K8+915,終點樁號K13+840,路線全長4.925公里;嘉興交界至鹽沈公路4.925公里范圍內路基、路面、橋涵、安全設施、綠化工程等施工監理為監理第一合同段。施工第一合同段、監理第一合同段均已完成招標。
本項目采用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一級公路設計標準,設計速度為100公里/小時,路基寬33.5米;橋涵設計荷載為公路-I級。
2.2本次招標工程起點為鹽沈公路,起點樁號K13+840,向南經中錢村嚴家浜、陸家場、唐家場、殳安橋跨殳港后進入于城境內,經太平橋村北邱家浜、轎浜、長浜、陳家門村、太平村、平北村中葉家浜、后與鹽于公路相交,再往南經于兆村七組、莊里村計里組后上跨六平申四級航道后與老湖鹽線平交,往南經構滕村南徐后與湖鹽線對接,終點樁號K21+092.372,本工程道路全長7.252公里。
2.3合同段劃分及主要工程數量
2.3.1本次施工招標分二個合同段。
。1)施工第二合同段 (鹽沈公路至鹽于公路段)
樁號為K13+840~K19+432(不含路面),路基挖方約為45.86千立方米,橋梁270.28米/7座,其中:葫蘆橋13+25+13米;文西閣橋3*10米;潘家橋3*13米;北邱家浜橋3*10米;太平橋3*13米;長浜橋3*10米;南橋港橋3*10米。
計劃工期為15個月,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2)施工第三合同段(鹽于公路至湖鹽線段)
樁號為K19+432~K21+092.372(不含路面),長1.660公里,主要工程內容:路基填方約為62.273千立方米,路基挖方約為14.245千立方米,橋梁549.44米/1座,即于城橋9*25+92+9*25米(下承式鋼管砼系桿拱+預應力砼小箱梁)。
計劃工期為19個月(其中路基15個月、橋梁19個月),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2.3.2本次監理招標分一個合同段:監理第二合同段。
監理第二合同段的監理內容為鹽沈公路至湖鹽線路段7.252KM范圍內的路基、路面、橋涵、安全設施、綠化工程等,監理服務期為48個月,其中施工期監理24個月,缺陷責任期為24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施工:
3.1.1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同類工程施工經歷的施工企業均可參加施工合同段的投標。
3.1.2投標截止期前,根據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原省交通廳)最新公布的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浙交[2009]111號文),凡信用等級被評為AA級的施工企業可參加2個施工合同段的投標,但最多只能成為1個施工合同段的中標人;信用等級被評為A、B、C級的施工企業只允許參加1個施工合同段的投標(外省企業首次進入浙江建設市場的,按B級認定)。
3.1.3本次施工招標一個投標人只能中一個標段,如果一個投標人在兩個標段都為第一名時,優先中標施工第三合同段(鹽于公路至湖鹽線路段)。
3.1.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5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
3.2監理
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運輸部(原交通部)批準的公路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的監理企業可參加監理合同段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人可于2009年8月31日~ 9月4日9:00~11:30時、14:00~16:30時,雙休日休息(北京時間,下同)持本單位介紹信、《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交易登記手冊》、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僅指施工企業)、經辦人身份證(上述證件、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均須帶齊,其中新版身份證應正反面復印)到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號302室8號位、聯系電話***
4.2施工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監理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考察并召開標前會議。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標前會議。
現場考察時間:2009年9月10日14:00,集中地點:海鹽縣武原鎮新橋北路180號(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海鹽分公司)。
標前會議時間:2009年9月10日15:30,會議地點:海鹽縣武原鎮新橋北路180號(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海鹽分公司三樓會議室)。
5.2投標文件送交截止時間為:2009年9月28日9:30時,投標文件必須在上述時間前送交至:
地址:***
電話:***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4招標人定于投標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舉行公開開標。投標人必須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出席。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交通網、浙江省招標投標網。
7.其他
未取得交易登??人交易登記手續,辦理事項請登陸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網所有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期三天前辦妥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交易席位,并繳納席位費,否則交易中心電腦系統將無法接受投標。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海鹽縣交通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地 址:海鹽縣武原鎮秦山大道旁(眾安橋南700米)
郵 編:314300
聯系人***
電 話:0573-86115605 傳 真:0573-86115933
招標代理機構:嘉興市建新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鹽縣武原鎮新橋北路180號
郵 編:314300
聯系人***
電 話:0573-86168568 傳 真:0573-8612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