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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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27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設計院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建設規模:主要對廣州市迎亞運中山三路、中山四路建筑立面整飾及光亮工程進行施工監理,路段總長2018米,需對路燈進行改造,需整飾的建筑物幢數約116幢,需整飾的外立面面積約23754平方米。 |
根據 穗發改城〔2009〕96號文、穗建計【2009】728號文 的批準,本工程已具備條件進行監理公開招標,現將招標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設單位:廣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設計院
聯系人:孫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 廣州建成工程造價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小姐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越秀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二、項目名稱:迎亞運市政道路兩側綜合整治工程——中山三路、中山四路工程施工監理
建設地點:廣州市越秀區中山三路、中山四路
投資規模:約2000萬元人民幣
建設規模:主要對廣州市迎亞運中山三路、中山四路建筑立面整飾及光亮工程進行施工監理,路段總長2018米,需對路燈進行改造,需整飾的建筑物幢數約116幢,需整飾的外立面面積約23754平方米。
招標內容: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設計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施工竣工驗收階段、竣工資料整理及備案階段、竣工結算和決算階段以及缺陷責任期階段(保修期)全過程監理進行招標。
三、資金來源: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四、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和地點:
報名開始日期(含本日):2009 年8月26日
報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09 年8月27日
報名時間:上午:9:00 ——11:30 ,下午: 14:00 ——16:00
報名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五、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文執行);
3、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冊專業要求為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執業單位在本公司。
4、2006年8月至今在廣州地區獨立完成過質量合格的類似單項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是指上述第2點所述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施工監理業績),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監理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及類似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注:1、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7、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廣州市不良行為記錄的單位或個人報名(不良記錄具體名單以接受報名時廣州城市建設網站公布名單為準);
9、投標人已按照附表三的內容簽名、加蓋公章的投標人聲明;
10、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六、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7名時,擇優選取前7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七、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一式兩份,一正一副,若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附件一);
2、資格預審擇優評分的證明材料(附件五、六)。
八、其他說明:
1、投標申請人應保證其送審資料的真實性,招標人有權對投標申請人所提交業績資料的項目業主單位或交易中心等單位進行核查,如發現不實或隱瞞、虛假的、虛報的,經資格預審委員會確認后,招標人將取消其在本項目的投標資格。
2、本次招標詳細信息請查看: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所有信息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布的為準。
3、本項目的報名及資格預審按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資格預審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