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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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26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控制采砂量為40萬立方米 |
根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報廣東省水利廳備案,廣東省北江流域管理局對北江干流清城區石角可采區河砂開采權向社會公開招標出讓,符合資格要求者均可報名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
北江干流清城區石角可采區河砂開采權
二、工程內容及規模:
北江干流清城區石角可采區位于清城區石角鎮界牌洲右洲頭至洲尾,控制采砂量為40萬立方米。
三、開采作業要求
河砂開采期限為6個月。限采砂船只3艘以內(含備用船)。
采砂船規定:采用射流式或抓斗式采砂船進行作業。采砂船《內河船舶檢驗證書薄》中特種機械規定的技術數據不得大于147千瓦(其中射流式技術數據為吸沙動力,抓斗式技術數據為抓沙動力)。
四、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 有經營(或開采)河砂業務的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少于500萬元(含500萬元);
(3) 有符合開采作業要求的采砂船舶,射流式或抓斗式采砂船須船舶證書齊全;
(4) 沒有違法采砂記錄(以水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為準,下同)。
五、報名應提交的材料
(1) 經營(或開采)河砂業務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 報名人有關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報名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等);
(3) 符合開采作業要求的采砂船證明材料(包括船舶國籍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船舶所有權證書)。如租賃他人采砂船的還須提供租賃合同或租賃意向書,租賃合同或租賃意向書須明確租賃期限、用途及采砂船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承租人承擔等內容。每個投標人必須提供擬投入的符合要求的采砂船只的相關資料證件,且不得與其它投標人提供的重復;如有重復,以先報名并提供原件者為準。報名時提交的船舶資料必須與投標文件中的船舶資料相一致。
以上資料應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每頁加蓋單位公章,報名時應交驗原件。
(4)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原件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廣州建設工程招標交易信息網可下載)。
(注:投標申請人在報名前應到交易中心辦理IC卡手續,辦理方法詳見廣州建設工程招標交易信息網服務指南欄目。)
六、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09 年8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 至16:30時。
2.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09 年8月26日下午16:30時至17:00。
3.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七、招標人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
傳 真:020-38811355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