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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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26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廣東華倫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藥品檢驗所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5540萬平方米。本次污水處理的處理規模為 40 立方米/天 |
廣東華倫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機構”)受廣州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就“廣州市藥品檢驗所擴建實驗樓工程污水處理設備采購及相關服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本項目采用資格審查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現將本次招標的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1.項目概況:廣州市藥品檢驗所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5540萬平方米。本次污水處理的處理規模為 40 立方米/天。
2.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3.預計發包價: 20 萬元(不包括第三方檢測的費用)
4.招標主要內容: 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招標圖紙、資料和有關文件,本次招標內容包括以下工作:
(1) 污水處理設備的貨物采購、深化設計、運輸、安裝、調試、驗收、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培訓、保障服務及其它相關服務內容,
(2) 納入到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總承包管理配合服務中。
(3) 通過環保、疾控、衛生等相關政府部門的驗收,交付最終用戶正常使用
項目的發包價包括投標人提供深化設計(需蓋注冊施工出圖章)、詳細施工方案、設備的供貨、安裝、調試、驗收、稅費(包括關稅、增值稅)、環保及衛生防疫報批辦理以及培訓、技術服務(包括技術資料、竣工圖紙的提供)、竣工驗收、通過環保驗收、質保期保障及相關服務等內容所產生的費用。
5.總工期: 暫定45個日歷天
是指中標人自與采購人簽定合同之日起,至項目按合同要求完工,并交付最終用戶正常使用之日所需的時間。
6.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國內獨立法人資質,獨立于招標代理機構和招標人的獨立企業法人;
2)申請人為污水設備的供應商或制造商;
3)申請人必須對所有招標貨物、安裝服務投標,不允許只對其中一種或幾種貨物和安裝服務投標;
4)申請人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5)申請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6)申請人與承擔本招標項目設計、招標、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厲害關系;
7)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申請人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2009年8月26日前一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8)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8.有意承擔該項目的資格預審申請人,請于2009年8月25日~2009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 00~16:00工作時間(北京時間)到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潤路333號)報名,并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 3 份, 1 份正本 2 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9.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 投標人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潛在投標人如認為符合要求都可以參與投標。
2. 報名投標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10.報名及相關工作按穗建招[2006]8號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