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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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19 |
招標業主: | 龍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地 區: | 龍泉市 |
內 容: | 江濱北路中段道路景觀(二期)工程位于劍川大橋西北側,工程造價約168萬元。 |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龍泉市江濱北路中段道路景觀(二期)工程已經龍發改[2009]191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龍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前期工作已就緒,己具備招標條件,經龍泉市招投標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準,決定對該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龍泉市江濱北路中段道路景觀(二期)工程位于劍川大橋西北側,工程造價約168萬元。
2.2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包含的內容(包括道路、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工程、茶室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1、龍泉市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3、項目負責人***
3.2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09年8月19日上班時間,至龍泉市招投標中心報名室(龍泉市賢良路333號行政中心西副樓四層)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逾期不受理。報名所需提供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企業法定代表人報名的,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若委托代理的,應有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企業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2、企業介紹信;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4、企業資質證書(副本);5、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6、擬派項目負責人為建造師的持建造師注冊證書、項目負責人(B類證),擬派的項目負責人***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企業在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時,應交納投標保證金叁萬元整,否則做自動放棄投標處理。
5.2投標保證金方式采用:電匯或轉帳(轉賬僅限于本地企業),以到帳為準。(憑銀行單據到龍泉市招投標中心財務室換取收款收據)。開戶名稱:龍泉市招投標中心;開戶銀行:龍泉市劍瓷農村信用合作社; 帳 號:2010 0001 5301 603 。
6.其他
6.1擬任項目負責人***
6.2拒絕被列入地市級及以上嚴重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內)的企業或項目負責人***
7、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鐘開堯 電話:0578-7111690 吳 娟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