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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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20 |
招標業主: | 永豐縣潭城鄉人民政府 |
地 區: | 永豐縣 |
內 容: | 名稱:全長3.2公里,一個合同段。建設標準為三級水泥路,路基寬7.5米,路面寬5米, |
招 標單位:永豐縣潭城鄉人民政府(章)
法定代表人: 葉 偉
聯 系 人: 寧 楠
電 話: 13319333377
編 制 時 間: 2009 年 8 月
編制單位:永豐縣潭城鄉人民政府
第一篇 招標公告
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項目
施工招標公告
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項目已經批準進行施工招標,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單位:永豐縣潭城鄉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稱: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全長3.2公里,一個合同段。建設標準為三級水泥路,路基寬7.5米,路面寬5米,業主單位為潭城鄉人民政府。
三、投標企業資質要求: 凡國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的單位,均可報名參加本工程的施工招標。
四、獲得招標文件方式:本次招標取消報名環節,凡參加招標者須繳納報名資料費 500元,在提交投標文件時同時交納(不退)。開標時每個標段投標企業均需提供企業行政介紹信、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有效三級項目經理(或二級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證書或授權委托證書(以上證件均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參加投標企業可于2009年8月20日以后在吉安市招標投標網和永豐縣行政服務管委會網站上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后直接投標。
五、開標、投標截止時間: 詳見招標文件
六、開標、投標文件提交地點:永豐縣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聯系人:羅先生 聯系電話***
寧先生 聯系電話***
第二 篇 投標須知
投標人須知資料表
投標人須知條款號 具體信息或數據
1.1 招標人名稱:永豐縣潭城鄉人民政府
地址:永豐縣潭城鄉 ;郵編:331500; 聯系人***
電話:***
1.1 工程項目范圍:設計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公路工程
1.2 工程說明:詳見設計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
1.3 工期:為 4 個月
2 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自籌
5.1 現場考察地址和時間:自行考察
6.1 標前會議:不召開。
11.3 指明合同是否調價:詳見專用條款70.1,70.2
12.1 投標文件有效期:30天
13.1 投標擔保的金額:為 2 萬元人民幣
15.1 投標文件的份數:正本1份,副本 2 份
16.1(1) 送交投標文件的地址:***
16.1(2) 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投標文件
16.1(3) 開標時間: 2009年 8 月 28 日上午 9:30 時
17.1 投標截止期: 2009年 8 月 28 日上午 9:30 時
20.1 開標地點:永豐縣經濟發展服務中心
24.2 招標人將按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進行評標
28.1 合同履約保證金的金額和提交時間:每個標段 為 5 萬元人民幣,在簽訂合同之前以轉帳形式交到招標人指定的賬戶
29.1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 5 天內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書
30.4 監督機構:永豐縣 交通局 、 監察局 ;
其它:投標人在交納投標文件同時交納資料、資格審查等費用為每標段500元。
一、總 則
1、工程招標范圍
1.1、工程項目名稱:永豐縣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
1.2、工程說明:內容詳見招標人的工程量清單。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全長3.2公里,一個合同段。建設標準為三級水泥路,路基寬7.5米,路面寬5米,業主單位為潭城鄉人民政府。
1.3、工期:為4個月。確保在2009年12月底前完成。
2、資金來源
本招標項目資金來源于上級補助及自籌資金。投標報價和中標后的工程價款均以人民幣結算和支付。
3、投標人的合格條件
3.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公路工程三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或二級注冊建造師);
3.3、投標人應獨自參與投標,如以聯合體形式投標,將不予考慮。
3.4、投標人必須對整個合同段投標,只對合同段的某部分投標,將不予考慮。
3.5、本工程不允許分包。
4、投標費用
投標人應承擔投標書編制與遞交的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負。
5、現場考察
5.1、投標人對工程項目的現場及其周圍環境自行進行現場考察,以便使投標人自行查明或核實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中標后簽訂合同所需的資料,其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5.2、考察中招標人提供的資料和數據,只作投標人可利用的資料,投標人由此作出的推論、解釋和結論,招標人概不負責。
5.3、在考察過程中,投標人如果發生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招標人均不負責。
5.4、考察期間的交通、食宿,均由投標人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6、標前會議:
6.1 、招標人不組織集中答疑,投標人提出的與投標有關的任何問題可在 8月23 日下午5:30以前以傳真形式發往招標人。
6.2、對所有問題的答復,招標人將在 8 月 24 日前發布在吉安招標投標網上,同時報招標辦備案。
二、 招 標 文 件
7、招標文件的內容
7.1、本合同的招標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招標人在招標期內發出的補遺書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篇數
1┉招標公告
2┉投標須知
3┉評標辦法
4┉合同通用條款
5┉合同專用條款
6┉技術規范
7┉投標書及附表
8┉工程量清單
9┉圖紙
7.2、投標人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的須知、條件、要求、格式、項目、規范和圖紙。如投標人的投標書不能滿足本須知的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凡與招標文件的規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標文件,將按本須知有關重大偏差的規定辦理。
8、招標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要求澄清和解答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應在8月23日下午5:30以前以傳真形式發往招標人。對所有問題的答復,招標人將在8月24日前發布在吉安招標投標網上,同時報招標辦備案。
9、招標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標書規定時間送到前,招標人可能會因為任何原因,以發出補遺書的形式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補遺書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都有約束力。
9.2、為使投標人在編寫投標文件時有合理的時間考慮并反映上述補遺書的內容,必要時招標人可按本須知第17條的規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期。
三、 投標文件的編制
10、投標文件的組成
10.1、投標人應在詳細閱讀本須知、工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的基礎上,編制投標書。投標文件應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1)投標書及投標書附錄
(2)授權書
(3)投標人對招標條件和要求響應性內容
(4)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附表
(6)施工組織設計
(7)資格審查的資料復印件
(8)按本須知規定應填報的其他資料
以上內容必須按招標人提供的投標格式、大綱和輔助資料辦理,表可按同一格式擴展。除另有規定者外,投標人不得修改。
10.2、施工組織設計應滿足招標文件合同條款、技術規范、計劃工期的要求,并作為對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的重要依據。
11、投標價格
11.1、投標人的投標價,應是本須知第1條中所述的本工程的全部工程的投標價,并以投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出的單價或總額價為根據。
11.2、投標人應認真填寫工程量清單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項目的單價、合價和總額價(不管招標人是否表明)。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合價或總額價的項目,業主將不予支付,并認為該項費用投標方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細目的單價或總額中。投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多報的細目或單價、合價或總額價業主將不予接受,嚴重者將視為重大偏差,其投標書被認定為廢標。
11.3、工程保險
11.3.1、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險費由承包人支付,并包含在所報的單價或總額價中,不單獨報價。
11.3.2、承包人裝備險和承包人職工的(人身)事故險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險費由承包人支付,并包含在所報的單價或總額價中,不單獨報價。
11.4、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繳納的一切稅費均由承包人承擔,并包含在所報的單價或總額價內。
11.5、承包人應充分考慮自身的實力和市場因素對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出的工程數量進行報價。在合同實施期間,除專用條款第70.1款規定的調整外,投標人填寫的單價不做其它調整。
11.6、如發現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與圖紙中數量不一致時,應立即通知招標人核查,除非招標人以補遺書更改,否則應以工程量清單中列出的數量為準。
11.7、投標價中的臨時用地租用費(不含拆遷補償),按合同專用條款第42.3款的規定辦理。
11.8、招標人不接納調價函,本工程材料價格不調差。
12、投標有效期
12.1、投標文件有效期為開標之日后資料表所載明的日期,在此期限內,所有投標文件均保持有效。
12.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人在原定投標文件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對此要求向招標人作出答復;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的要求,而不會因此被沒收投標擔保。同意延長的投標人應相應地延長投標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標文件的要求。在延長期內,本須知第13條關于投標擔保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
13、投標擔保
13.1、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之前,應按資料表規定的數額以轉帳形式提交投標擔保。投標保證金必須在開標的前一日17時前從投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本單位賬戶(不含企業的分公司或辦事處的賬戶)轉入到招標人指定賬戶, 并在用途欄中注明投標工程項目名稱,不能提交現金。開標時應同時提交投標人的進賬票據原件,未按上述規定遞交者,其投標書作廢標處理。收款人:永豐縣經濟發展服務中心,開戶行:建設銀行永豐縣支行,帳號:36001454010052500825 。
13.2、宣布中標后,未中標的單位在7日內予以退回,中標單位在簽訂合同后轉為履約保證金。
13.3、不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13.4、如有下列情況,將不予退回投標保證金
(1)投標人在開、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書。
(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簽訂施工合同,不提供履約保證金或轉包其他人。
(3)投標人不接受依據本須知的規定對其投標文件中細微偏差進行澄清和補正。
14、選擇方案
招標人不要求投標人提供選擇方案,也不接納投標人的選擇方案。
15、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15.1、投標人按本須知10.1款,編制一份投標書正本和貳份副本,明確寫明是“正本”或“副本”。正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
15.2、投標書均應用不褪色的墨水書寫或打印,統一用A4紙張裝訂成冊,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逐頁小簽或簽署,不得用簽名章代替,并將其授權委托書附在其內。
15.3、投標書的任何一頁都不應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不論何種原因造成,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小簽或蓋章。
四、 投 標 文 件 的 遞 交
16、投標書密封與標記
16.1、投標人應將投標書正副本合并密封在一個包裝袋中。密封外袋應寫明:
(1)招標人全稱: 永豐縣潭城鄉人民政府 地址:***
(2) 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項目投標文件。
(3)在 2009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30 時(即開標時間)前不得開封。
(4)標明投標書和投標人字樣,并加蓋公章、法人印章或簽名。
17、投標截止日期
17.1投標人必須按本須知第16.1款(1)寫明的地址,在資料表中規定的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招標人簽收。
17.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人如果決定延后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期,至少應在原定的投標截止期 3 天前,將此通知送達所有的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人和投標人的權利和義務相應延后至新的投標截止日。
18、遲到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在按本須知17.1條規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19、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19.1、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標人可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但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經授權的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投標文件撤回的要求可以先用傳真通知招標人,但應隨即補發一份正式的書面函件予以確認。更改、撤回的確認書必須在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前送達招標人簽收。
19.2、投標人送達的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期后不準撤回,否則按本須知第13.4款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19.3、除本須知規定澄清以外,在投標期內不得修改投標文件。
19.4、如果因投遞地址未寫清楚而投標文件遲到或遺失,或因密封不嚴、標記不明而造成過早啟封、失密等情況,招標人概不負責。
五、 開 標 與 評 標
20、開標
20.1、招標人將按本招標文件資料表中規定的截止時間和地點,對所有收到的投標文件進行開標。開標時,投標人應委派法定代表人(攜身份證、法人代表證)或其委托代理(攜身份證、授權書)和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攜身份證、項目經理證或注冊建造師證)準時出席,在開標時檢查投標文件,確認開標結果,并在記錄上簽字。
20.2、開標會由招標單位主持,邀請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或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20.3、招標人宣布評標原則和辦法。
20.4、招標人查驗各投標人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當眾拆封,對投標文件的簽署及投標擔保的提交情況等進行核查。未按本須知第16條規定密封和標記的投標文件將不予開啟。開啟后,發現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的規定簽署并加蓋公章,或者未在投標書上填寫投標總價,招標人將當場宣布為廢標。
20.5、只對符合第16條要求的投標文件開標,并由招標人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工期、質量、優惠條件及招標人認為適當的其它內容。
20.6、招標轉入評標、定標階段。
21、保密
21.1、開標以后,直到簽訂合同協議書為止,凡有關對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和評比工作,都應在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任何有關信息和資料,均不得向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泄密。
21.2、投標人在上述工作過程中對招標人施加任何影響的行為,都將會導致取消對其投標文件的評定。
21.3、從開標至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時間內,業主或招標人均不得將投標人的投標資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標人的書面同意。
22、算術性修正
22.1、招標人對符合規定的投標書進行核校,如有計算上或累計上算術錯誤,修正錯誤原則如下:
(1)如數字表示的數額與文字表示數額不一致時以文字數額為準;
(2)當單價和工程量乘積與合價不一致時,以所報的單價為準,若單價中有明顯小數點錯位,此情況應以合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22.2、招標人按上述修改錯誤的方法調整投標書報價,在投標人同意后調整報價對投標人起約束作用并不再修改。如投標人同意后有反復再修改后的報價,將作為廢標處理,其投標履約保證金不予退回。
22.3、修正后的最終報價與原報價相比偏差在1%(含本數)以上者,屬于重大偏差,按廢標處理。
23、投標書澄清
23.1、為了有助投標書審查、評價和評標比較,招標人可以個別要求投標人澄清投標書。有關澄清內容與答復一律用書面形式,但不允許更改投標價格或投標的實質內容。招標人評標時如發現算術錯誤,不在此列。
23.2、投標人拒不按照要求對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補正的,招標人將否決其投標,并沒收其投標擔保金。招標人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
24、投標文件的評價、比較及評標辦法
24.1、招標人只對符合本須知有關條款規定的投標書進行評價、評標與比較。并按本須知規定的評標辦法確定預中標人及第一中標排序人,依次類推。
24.2、評標辦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具體細則見第三篇。
六、授 予 合 同
25、合同授予標準
25.1、招標人將把合同授予其投標書在實質上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和評標排序第一名的投標人,其投標人必須具有實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資源、設備等。
25.2、招標人在確定中標人前將對第一中標排序人進行考察,如第一中標排序人有騙取中標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并經相關部門核實后,將取消其中標資格,為此招標人將確定第二中標排序人為中標人,依次類推。
26、招標人接受和拒絕投標的權力
26.1、招標人按本須知條款有權力接受或拒絕不符合本規定的投標書,由此而引起對投標人的影響,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作其他的解釋。
27、中標通知書
27.1、中標通知書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27.2、未中標的投標人,招標人不解釋其落標原因,也不發未中標通知書。
28、合同履約保證金
投標人在接中標通知書后5天內,并在簽訂合同協議書之前,應按合同條款規定向招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標準為: 5 萬元,以轉賬方式交至招標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賬戶見第 7 頁)。交工驗收合格后如數退回 ,不計息。
29、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29.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5天內,應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在簽訂合同協議書之前,應按本須知第28條規定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
29.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加蓋公章后生效,并需經公證機關公證。業主和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協議書的同時需簽訂廉政合同及安全生產合同,明確雙方在廉政建設和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29.3、如果中標人未能按本須知第27.1或28.1款的規定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招標人則可宣布其中標無效,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在此情況下,可將合同授予下一個中標侯選人,或者按規定重新組織招標。
30、紀律與監督
30.1、嚴禁投標人向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行賄,使其泄露一切與招標、評標工作有關的信息。在招標、評標期間,不得邀請參與招標、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到投標人單位參觀考察或出席投標人主辦的或贊助的任何活動。
30.2、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嚴禁互相串通、結盟,損害招標的公正性和競爭性,或以任何方式影響其他投標人參與正當投標。
30.3、如發現投標人有上述不正當競爭行為,將取消其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
30.4、招標工作將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機構:永豐縣交通局、監察局。
31、公路綠化費用計16000元,應在投標報價中單列。
第 三 篇
評 標 辦 法
根據國家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和《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等的通知》(吉府辦發[2007]25號)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進行評標。合理最低的投標報價者為中標第一排序人,依次類推。
本工程設定的招標控制價(M值)為 : 115萬元。
本評標辦法分四階段進行評審:①商務標初步評審(商務報價排序)②資格審查③技術標符合性評審④商務標詳細評審。前一階段評審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階段的評審。招標代理機構在開標現場組織進行商務標初步評審和資格審查。評標委員會負責對技術標符合性評審和商務標詳細評審。評標委員會由3-5名委員組成,開標前從公路評標專家庫中抽取。
一、開標階段(進行商務標初步評審和資格審查)
1、開標情況簡介;
2、業主抽取下浮讓利系數(K值),下浮讓利系數為:0.960、0.955、0.950、0.945、0.940、0.935、0.930、0.925、0.920共九個系數。;
3、查驗投標文件密封情況,開啟投標文件商務標并宣讀商務報價;
4、投標人商務報價排序:
(1)按下列第3款確定合理最低投標報價D值;
(2)D≤投標人的投標價(An)≤0.97M為合理報價,在此范圍之外的報價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按廢標處理。合理報價等于或不足15家的,應當全部進入資格審查階段評審;合理報價超過15家的,按投標總價從大于或等于D值由低到高選取15家進入資格審查階段評審,投標報價排序在第16家(含)以后的其余投標人第一階段報價排序競爭失敗,退場;
(3)合理最低投標報價的確定
①投標人投標報價大于或等于招標控制價0.97M值、小于或等于0.85M值者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被淘汰,在上述范圍之內的為有效投標報價,所有有效投標報價不論是否參與平均,均可參與報價排序。
②合理最低投標報價的計算
合理最低投標報價:D=0.5(M+AP)×K (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投標報價小于合理最低投標報價D值的被淘汰)。
D—合理最低投標報價;
M—招標控制價;
K—招標人隨機抽取的下浮讓利系數;
AP—各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AP=(A1+A2+…+An)÷n;
n—參與計算的有效投標人數量。
當有效投標報價人數為三至五家時,AP值為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值計算算術平均值。
當有效投標報價人數為六至八家時,AP值為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計算算術平均值。
當有效投標報價人數為九家以上(含九家),AP值為各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去掉兩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計算算術平均值。
投標報價小于招標控制價0.85M值時,為無效投標報價被淘汰,并不得參與平均值計算。
所有投標報價大于招標控制價0.97M值時,評標委員會認定招標失敗,招標人重新組織招標。
5、資格審查:
對合理報價排序前15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合理報價不足15名的,全部進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條件:
①企業法人代表證或委托代理人證及本人身份證和項目經理證及本人身份證,并確認其本人是否到場;
②企業資質證書,必須是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③營業執照(有效)
④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⑤公路工程三級及以上資質的項目經理(或注冊建造師)。
⑥投標保證金憑證。
以上證件必須提供原件,并現場進行展示審查,缺少任何一項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經核實上述資料不屬實,將取消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2)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交評標委員會進行下階段評審,開標會結束,轉入評標階段。
二、評標階段(進行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
通過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按投標報價從低到高排序,取前3名進行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如出現重大偏差等廢標情況,排序在后的依次遞補,直至評審出合格的3名投標人。
(一)、初步評審
對投標文件的初步評審包括符合性審查和算術修正,只有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才能進入詳細評審。
1、通過初步評審的主要條件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①、投標書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填報了投標價、工期;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②、投標書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③、投標書附表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④、按規定提供了擬投入的主要人員的證件復印件,證件清晰可辨、有效;
⑤、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形式裝訂。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字(含小簽)齊全,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
3)、按招標文件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提供了投標擔保;
4)、一份投標文件應只有一個投標報價,在招標文件沒有規定的情況下,不得提交選擇性報價;
5)、招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不得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
6)、投標文件不應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投標文件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的,應認為其存在重大偏差,并對該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如果有證據顯示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與他人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以及投標弄虛作假的,評標委員會應對該投標文件件作廢標處理。
2、算術性修正
符合性審查工作完成后,評標委員會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對投標人報價進行算術性修正。并對有算術上的差錯和累加運算上的差錯給予修正。
1) 、算術性修正原則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為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細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算術性修正后,投標人的報價排序與開標時不一致的,評標委員會應對修正的內容作詳細說明。
2) 、對算術性修正應書面澄清
對算術性修正結果,評標委員會應向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投標人對修正結果進行書面確認的,其投標文件可參加詳細評審。
投標人對修正結果存有不同意見或未做書面確認的,評標委員會應重新復核算術性修正結果。如果確認算術性修正無誤,應對該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如果發現算術性修正存在差錯,應作出及時調整并重新進行書面澄清。
評標委員會對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前,發現有效投標文件不足3個,投標明顯缺乏競爭的,評標委員會可否決投標,招標人應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三)、詳細評審
評標委員會從合同條件、技術能力(施工組織設計)等方面進行詳細評審。
1、對合同條件進行詳細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
1)、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的風險劃分原則,不得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2)、投標人不得增加業主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3)、投標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驗收、計量、支付辦法;
4)、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不得提出異議;
5)、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不得有欺詐行為;
6)、投標人不得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投標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屬重大偏差,按廢標處理。
2、 對技術能力(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詳細評審的主要內容包括:
1)、投標人承諾的擬投入本工程的技術人員、設備配置情況的可靠性、有效性,能滿足本工程的要求;
2)、關鍵工程技術方案、質量標準、進度、安全符合本工程的要求;
3)、在對投標人技術能力(施工組織設計)詳細評審過程中,發現投標人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屬重大偏差,按廢標處理:
①、承諾的質量檢驗標準低于招標文件或國家強制性標準;
②、關鍵工程技術方案不可行。
投標文件存在的其他問題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可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但不得作廢標處理。
(四)、細微偏差
1、投標文件中的下列偏差為細微偏差:
1)、在算術性復核中發現的算術性差錯;
2)、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漏報了某個工程細目的單價和合價;
3)、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多報了某個工程細目的單價和合價或所報單價增加或減少了報價范圍;
4)、在招標人給定的工程量清單中修改了某些支付號的工程數量;
5)、除強制性標準規定之外,擬投入本合同段的施工、檢測設備、人員不足;
6)、施工組織設計(含關鍵工程技術方案)不夠完善。
2、對投標文件中的細微偏差按如下規定處理:
1)、按本須知第22條規定對算術性差錯予以修正;
2)、對于漏報的工程細目單價和合價或單價和合價中減少的報價內容視為已含入其他工程細目的單價和合價之中;
3)、對于多報的工程細目報價或工程細目報價中增加的部分報價從評標價中給予扣除;
4)、對于修改了工程數量的工程細目報價按招標人給定的工程數量乘以投標人所報單價的合價給予修正、評標價作相應調整。
5)、如排序第一,在簽訂合同之前,按要求補正,并達到本工程要求;
三、推薦中標人或中標排序人
評審工作完成,評標委員會應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推薦中標人或中標排序人,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招標人同時報送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評標報告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有不同意見的評委可以書面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連同評標報告一并提交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名且不陳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論,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并記錄在案。
注:1、當投標人商務報價參與平均后,在資格審查、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過程中因重大偏差而作廢標處理時,D值(合理最低投標報價)仍然不變。
2、當第一中標排序人投標報價出現相同時,由招標人代表在招標監督機構的監督下,當場隨機抽取。
3、抽取系數后,當D值以上的投標人少于3家(不含3家)時,重新抽取系數。
第 四 篇
合 同 通 用 條 款
合 同 通 用 條 款
(投標人自帶)
詳見2003年版《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
第五篇 合同專用條款
合 同 專 用 條 款
合同專用條款是對合同通用條款有關條款的補充、刪改或具體化,應對照合同通用條款中同一編號的條款一起閱讀和理解。
如果合同專用條款與合同通用條款之間有不符之處,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
第1條
(1) 本項目業主是 永豐縣潭城鄉人民政府。
(2) 本項目的監理單位待定。
第2條
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
增加(d)
(d)監理工程師在行使按合同通用條款規定的下述職權之前,必須先取得業主的專門批準:
(1)技術標準的變更或設計的較大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功能;
(2)根據第51.1款規定發生的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如果發生緊急情況,當監理工程師認為將會造成人身傷亡、危及工程或鄰近財產安全需立即行動,在不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的任何義務和責任的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可以指令承包人實施他認為避免或減輕危險可能是必須進行的工作。
2.4各級監理人員的任命
將本款第一句改為:監理機構按一級設置,總監理工程師任命駐地監理工程師。
第4條
4.1分包
本條款改為:本工程不允許分包、轉包、掛靠。
第8條
8.5交通維護
增加本款:承包人在制定方案時,應充分考慮交通維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付諸實施。這些措施至少應包括交通維護廣告字牌、疏導標志、專人管理等,其費用認為已進入相關清單項目報價。
第10條
10.1合同履約保證金
本條款改為:承包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 5 天之內或在簽訂合同協議書之前,應向業主提交履約擔保,同時通知監理工程師。履約擔保金額在投標附錄中寫明。履約擔保采取現金或轉帳形式,執行本條所需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11條
11.1參考資料
取消本條款。
第15條
15.2承包人的施工機械
本款末增加:盡管承包人已按投標書附錄的要求提供了上述機械設備和儀器,但監理工程師認為仍不能滿足現場施工的需要或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時,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繼續調遣某些機械設備和儀器。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應立即執行,否則將按63.1款視為承包人違約。
第30條
增加30.5款
30.5施工特殊車輛
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使用各種車輛的通行許可證,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35條
35.1勞務和承包人裝備的統計表
本款末增加:如果其裝備和人員不能滿足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的要求,監理工程師應向承包人發出增加裝備和人員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14天內沒有按要求增加裝備和人員,則按63.1款視為承包人違約。
第42條
42.3臨時用地的租用
本條款2—4句改為:本條款2—4句改為:承包人應將臨時租地費計入相關清單項目的報價中,在第100章將不再另行報價。
另本款原文后增加: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不得將臨時用地用于工程施工以外的目的。
第44條
44.1工期的延長
“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其衡量標準是:按照江西省氣象部門的統計資料,屬非正常的連續降水、臺風等天氣。
監理工程師將根據承包人提交的證明予以評定。但在上述評定時,還將考慮按同等標準以同期或其他月份異常良好的氣候予以抵補。異常氣候在每個月對工程進度影響的評定,應在整個合同期內予以累計。
第47條
47.1拖期損失償金
在本款末增加:如果超過拖期賠償金限額,承包人仍未能完成全部或區段工程時,業主有權安排其他承包人承擔全部剩余工程,一切費用由原承包人承擔,并沒收其履約擔保金。
第51條
增加51.3款
51.3取土場、棄土堆位置變更
現場考察中,承包人應對取土場、棄土堆位置進行詳細調查,準確估計運距,并進入報價中。合同簽訂后,取土場、棄土堆位置允許變更,但業主將不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
第52條
52.3變更超過15%
本條款改為:在簽發交工證書時,無論合同價格的增加或減少總額是否超過“有效合同價”的15%(這里的“有效合同價”是指扣除暫定金額后的合同價格),均不進行基于52.1款和52.2款的價格和金額的調整。
第60條
60.1工程價款的支付
第60.5、60.6、60.7、60.8、60.15等通用條款取消,更改為:工程完成路基、墊層、基層,支付合同價款的10%;完成面層交付使用付至總造價的70%,余30%款分別在2010、2011年底各付15%。上述款項均不計利息。
第70條
70.1費用的增加或減少
本條款改為:
70.1在合同執行期間,價格不調整。
70.2在合同執行期間,價格不調整。
70.3工程拖期的價格調整
取消本條款。
第73條
73.1共同的和各自分別的責任
取消本條款。
第74條(增加本條款)
74.1 工程質量
本工程完工后竣工驗收要求達到合格工程。如沒有達到的,承包人必須返工至合格。
74.2 對承包人資金使用的管理:
承包人必須到發包人指定的銀行開設專戶,并接受發包人的監管,做到專款專用。
第 六 篇
技 術 規 范
投標人自帶
正文詳見2003年版《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
第七篇 投標書及附表格式
投 標 書
致: 永豐縣潭城鄉人民政府
1、在研究了 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 招標文件和考察了項目現場后,我方愿意按人民幣(大寫) (小寫) 的投標總價,遵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承擔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的實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復工作。
2、如果你單位接受我方的投標,我方將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通知書后盡快開工,并在 個月內完成本合同工程,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該工期從收到開工通知書之日算起。
3、如果你單位接受我方的投標,我方將保證按照你單位認可的條件,以本投標書附件內寫明的金額提交履約保證金。
4、我方同意從規定的送達投標書之日起,至中標通知書下達的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本投標書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書始終將對我方具有約束力,并隨時接受中標。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生效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單位的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之間共同遵守的文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6、我方理解,你單位不接受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書。同時也理解,你單位不負擔我方的任何投標費用。
7、隨同本投標書,我方出具人民幣 萬元的投標保證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標書有效期內撤回,或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的5天內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你單位有權沒收我方的投標保證金,另選中標人。
投標人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電 話: 傳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標書附錄
工程名稱:永豐縣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
序號
事項
合同條款
要求
1 投標保證金 須知13.1 人民幣 2.3 萬元
2 合同履約保證金 須知28.1 人民幣 5 萬元
3 發開工通知書期限 41.1 簽訂合同協議書7天內
4 工期 43.1 4 個月
5 拖期損失賠償金 47.1 1000元/天
6 拖期損失賠償金限額 47.1 合同價的10%
7 缺陷責任期 49.1 12個月
8 保修期 50.2 12個月
9 開工預付款 60.5 不支付
10 材料、設備預付款 60.7 不支付
11 中期(月進度)
支付證書最低金額 60.1 按進度支付
12 支付時間 60.15 按進度
13 缺陷責任期保留金 60.3 合同價的 40 %
14 未付款額的利潤 60.15 0%/天
投標書簽署人簽名: 年 月 日
授 權 書
致: 業主
本授權書宣告:(投標人單位名稱)的(職務)合法的代表我單位,授權(投標人單位或其下屬單位名稱)的(職務)(姓名)為我單位代理人,該代表人有權在永豐縣 潭城鄉永豐-村前公路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活動中,以我單位的名義簽署投標書,與招標人協商、簽訂合同協議書,以及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事項。
投標人: 蓋章
授權人: 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標人對招標條件和要求的承諾
1、自報工期: (月)
延誤工期賠償金額:合同價格的 %
延誤工期賠償費限額:合同價格的 %
2、自報質量等級:
達不到自報質量等級的賠償金:
3、機械設備投入是否符合發包人工期、質量要求? 。
4、人員投入是否符合發包人工期、質量要求? 。
5、是否到招標人(發包人)指定的銀行開設專戶,并接受招標人(發包人)的監管? 。
6、是否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
7、不轉包、分包和掛靠,一旦發現,取消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投標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投標書附表格式
表1 初步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表2 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管理、技術人員名單
表3 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機械表
表4 擬配備本合同工程的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 1
初步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本表內容由投標單位自行設計)
表2
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管理、技術人員名單
姓名 性別 工程任職 專業 職稱 備注
注:此表后應按人員順序附有身份證、學歷證和職稱資格證
表3
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機械表
機械名稱 規格型號 額定功率(KW)或容量(M3)噸位(T) 廠牌及出廠時間 數量(臺) 新舊程度(%)
預計進場時間
小計 其中
擁有 新購 租賃
表4
擬配備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材料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序號 儀器設備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備注
第八篇 工 程 量 清 單
工 程 量 清 單
A. 說 明
1、工程量清單應與投標須知、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及圖紙等文件結合起來查閱與理解。
2、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量是估算的或設計的預計數量,僅作為投標的共同基礎,不能作為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實際支付應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術規范規定的計量方法,以監理工程師認可的尺寸、斷面計量,按工程量清單的單價和總額價計算支付金額。
3、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工程量清單有標價的單價和總額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稅費、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4、工程量清單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個細目,都需填入單價;有些細目數量雖未標出而要求填入總額價者,投標人亦按要求將總額價填入。對于沒有填入單價或總額價的細目,其費用應視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的其他單價或總額價中,承包人必須按監理工程師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單中未填入單價或總額價的細目,但不能得到結算與支付。
5、符合合同條款規定的全部費用應認為已被計入有標價的工程量清單所列各細目之中,未列細目不予計量的工作,其費用應視為已分攤在合同工程的有關細目的單價或總額價之中。
6、工程量清單各章是按技術規范相應章次編號的,因此工程量清單中各章的工程細目的范圍與計量等應與技術規范相應章節的范圍、計量與支付條款結合起來理解或解釋。
7、對作業和材料的一般說明或規定,未重復寫入工程量清單內,在給工程量清單各細目標價前,應參閱招標文件中技術規范的有關部分。
8、對于符合要求的投標文件,在簽訂合同協議書前,如發現工程量清單中有計算方面的算術差錯,按投標須知第22條規定修正。
9、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量的變動,絲毫不會降低或影響合同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規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和修復缺陷的責任。
10、承包人對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類裝備提供、運輸、維護、拆卸、拼裝等支付的費用不計入工程量清單,由承包人承諾自行負責。
11、計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計量方法,應符合技術規范中相應章節的“計量與支付”條款的規定。
(b)圖紙中所列的工程數量表及數量匯總表僅是提供資料,不是工程量清單的外延。當圖紙與工程量清單所列數量不一致時,以工程量清單所列數量作為報價的依據。
12、工程量清單中各項金額均以人民幣(元)結算。
永豐-村前公路(全長3.2公里)工程量清單
細目號 細 目 名 稱 單位 數量 單價 合價
第200章 路基
203-1 路基挖方
-a 挖土方 m3 26146
204-1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壓實)
-b 填筑土方 m3 16366
第300章 路面
302-1 厚150 mm碎石墊層 m2 19200
304-2 厚120 mm水泥穩定砂礫基層 m2 17600
311-1 水泥混凝土面板
厚200mm(混凝土彎拉強度4MPa) m2 16000
第400章 橋梁、涵洞
419-1 單孔Ⅰ級鋼筋混凝土圓管涵
-a 直徑0.5米 m/道 159.55/15
420-1 鋼筋混凝土蓋板涵
-a L=1.5m m/道 10/1
-b L=5.0m m/道 8.5/1
第700章 綠化
704-1 路基兩側種植杜英(杜英直徑不少于4公分) 棵 1600 10 16000
投標價第200至700章清單合計人民幣
第九篇 合同格式
A、合同協議書格式
鑒于業主為修建 并接受了承包人對該項工程 的投標書,現由 (下稱“業主”)為一方和 (承包人全稱)(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于 年 月 日共同達成并簽訂本協議如下:
1、本合同段全長 公里(K + -K + ), 級公路標準,路基寬 米,路面寬 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厚 厘米,建設地點:永豐縣 。
2.下列文件應視為構成并作為閱讀和理解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即:
(a)本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合同談判中澄清文件);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及投標書附錄(含承包人在評標期間遞交和確認并經業主同意的對有關問題的補充資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d)合同專用條款(含數據表和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e)合同通用條款;
(f)技術規范(含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g)圖紙(含招標文件補遺書中與此有關的部分,如果有);
(h)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i)輔助資料表;
(j)資格核查表;以及
(k)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將互相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4.根據工程量清單所列的預計數量和單價或總額價計算的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大寫) 元(¥ 元)。
5由于業主按本協議第6條所述給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承包人在此立約;保證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復。
6.作為對本合同工程的實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復的報酬,業主在此立約;保證按照合同文件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7.承包人應在監理工程師發出開工令之后,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開工期限內開工。本合同工程工期為 個月,工期從上述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開工令應在簽訂合同協議書以后,在投標書附錄中寫明的開工通知書期限內發出。
8本協議書在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后,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經交工驗收合格,以及缺陷責任期滿由業主發給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后失效。
9.本協議正本二份、副本肆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兩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業 主: 承包人:(單位全稱)(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B.廉政合同格式
根據交通部《關于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加強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有關工程建設、廉政建設的規定,為做好工程建設中的黨風廉政建設,保證工程建設高效優質,保證建設資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資效益,建設工程的項目法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與施工單位(全稱)(以下簡稱“乙方”),特訂立如下合同。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黨的政策規定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交通部的有關規定。
(2)嚴格執行(項目名稱)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3)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計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規定的行為,有及時提醒對方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合同義務條款的行為,有向其上級有關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甲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乙方安排的超標準宴請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員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甲方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分包單位或推銷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購買合同規定外的材料和設備。
(6)甲方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準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從事各種個人有償中介活動和安排個人施工隊伍。
3.乙方義務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甲方單位或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員參加超標準宴請及娛樂活動。
(4)乙方不得為甲方單位和個人購置或提拱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4.違約責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二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或組織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乙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一、三條,按管理權限,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組織處理;給甲方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甲方建議交通工程建設主管部門給予乙方一至三年內不得進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的處罰。
5.雙方約定:本合同由雙方或雙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負責監督執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級單位的紀檢監察機關約請乙方或乙方上級單位紀檢監察機關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在本合規定范圍內的裁定意見。
6.本合同有效期為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至該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止。
7.本合同作為(項目名稱)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經合同雙方簽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交甲乙雙方的監督單位各一份。
甲 方: (單位全稱) (蓋章) 乙 方: (單位全稱)(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甲方監督單位: (全稱) (蓋章) 乙方監督單位: (全稱) (蓋章)
C.安全生產合同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 方: (單位全稱)(蓋章) 乙 方: (單位全稱)(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