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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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8.12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地鐵軌道檢測車軌檢系統包安裝項目 |
廣州地鐵軌道檢測車軌檢系統采購包安裝項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公開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名稱:廣州地鐵軌道檢測車軌檢系統采購包安裝項目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
聯系人:鄭樂 聯系電話***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
四、招標內容:對廣州地鐵原有GJ-4型軌道檢測車進行升級改造,以滿足工作需求,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升級后的軌檢車需具備基于“光斷面”技術的測量系統,可以完全解決目前在檢測曲線時因鏡面反射導致的數據異常問題。需采用數字軌道幾何檢測包、傳感器、光纖陀螺儀,提高檢測精度;需采用里程自動校準系統,無須人工干預即可獲得精確的與現場實際里程一致的檢測里程;需采用高速激光打印機和普通辦公用紙,可實時或按需打印軌道波形圖紙,以便節約成本、延長資料的保存時間;需采用功能更強、操作更簡便的檢測系統,能實時完成在線檢測、波形圖顯示、超限數據編輯及報表打印任務,預留鋼軌全斷面測量功能擴展;需具備功能更加強大的離線數據處理系統,支持網絡處理,支持移動存儲設備進行數據備份等。
五、預計發包價:¥600.00萬元。
六、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七、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9年 8月 11 日----2009年 8 月 12 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 14:00 —16: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經報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備案,招標人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九、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申請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能提供招標貨物及服務的獨立法人,本次招標不允許聯合體參與;
2、申請人須是所投設備的制造商或授權經銷商(須提供制造商的授權書);
3、須提供設備制造商銷售同類產品的業績證明;
4、須提供該設備制造商所生產的同類檢測梁懸掛結構的安全試驗報告及同類檢測系統正反向檢測結果重復性的試驗報告;
5、申請人應對所有貨物及服務投標,而不允許只對一種或幾種貨物及服務進行投標;
6、申請人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7、資格預審申請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并加蓋公章)(格式見附件1);
8、申請人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資格預審文件,則須提交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章并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9、申請人需具有近三年(2006-2008年度)由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利潤表)及附注(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據其成立的時間提交短于三年的財務報表和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短于一年的公司,如無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和財務審計報告,則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財務報表和承諾書,承諾該財務報表數據真實可靠,否則業主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10、申請人提交按附件2的內容簽字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十、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3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3《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另請自帶密封信封。已參加前兩次報名的單位如有意繼續參與請在重新招標報名時間內至報名地點進行登記。
十二、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廣州市地下鐵道總公司監察審計部署名投訴。
十三、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