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DC2-20090702150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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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7.06 |
截止日期: | 2009.07.09 |
招標業主: | 廣州1501單位 |
招標代理: |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商品分類 參考品牌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最高限價 基本描述 射頻功率放大器 / / 臺 1 保密 |
項目名稱: 廣州1501單位射頻功率放大器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 GDC2-200907021500013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單位 廣州1501單位 委托,
對下列貨物及服務進行電子政府采購,現邀請合格投標人進行投標。
開始日期: 2009-7-6 16:42:39 采購單位: 廣州1501單位
截止日期: 2009-7-9 16:42:39 聯系人***
送貨地點: 廣州市天河東莞莊110號 聯系電話***
到貨時間:
采購結果公告后 50 天 聯系郵件: tbc@ceprei.com
預算金額: 保密 剩余時間:
備注信息: 1、除采購人在采購公告中提出的服務要求外,供應商在報價時提出的額外贈送設備和配件、提前供貨等優惠條件在評審時不予考慮。
資質要求: 1.技術指標及詳細配置情況投標時需在“基本描述”中做出說明。
2.投標報價應注明是否含稅費,如含稅費需列明稅費明細;如不含稅費則需提供CIP廣州外匯報價,并按當日匯率折算為人民幣報價(并標明匯率)。投標時需在“基本描述”中對此做出說明。
3.如中標貨物為用CIP廣州外匯報價折算的人民幣報價產品,我方將按CIP外匯報價采用直接境外采購方式購買,投標方需委托一家境外注冊的有資質的公司作為外貿合同簽約賣方,同時注明投標方與所指定境外簽約賣方的關系,投標方并需作為賣方委托人參與簽署外貿合同。投標時需在“基本描述”中對此做出說明。
4. 中標人如委托第三方簽訂外貿合同,應與該受托人共同履行所簽訂合同項下所有義務,并共同向招標人承擔該合同下全部責任。本條款為實質性響應條款,如有偏離,可導致廢標。
商品分類 參考品牌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最高限價 基本描述
射頻功率放大器 / / 臺 1 保密
射頻功率放大器性能指標要求
名稱 性能指標
射頻功率放大器 最小輸出功率: 30Watts
頻率范圍: 4-18GHz
輸入/輸出阻抗: 50Ω
輸出VSWR>6:1
增益:>45dB
亂真輸出:-50dBc
具輸入過載保護功能
負載失配駐波比保護功能
具有GPIB遠程控制
系統內部診斷
RF安全鎖
正反向功率檢測功能
提供與天線連接的波導適配器及連接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