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閩工咨ZB0904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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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6.15 |
截止日期: | 2009.06.19 |
招標業主: | 連江縣苔菉中心小學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連江縣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150元,售后不退 |
招標編號:閩工咨ZB090421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連江縣苔菉中心小學宿舍樓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連江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連江縣苔菉中心小學新校區》(連發改基建【2009】39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連江縣苔菉中心小學 ,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及自籌 (資金來源),招標人為連江縣苔菉中心小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招標 (招標方式)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連江縣苔菉中心小學內 ;
2.2. 工程建設規模: 約137萬元 ;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 180 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
不適用 ;
2.5. 工程質量要求: 國家竣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投標人基本資格條件(其它要求詳資格審查文件):
3.1.1具備經年檢合格有效的獨立法人營業執照;
3.1.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的施工資質證書;
3.1.3應在福建省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4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投標人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文要求辦理在榕登記備案手續;
3.1.5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許可證》;
3.1.6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為本單位人員,同時具備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建造師資質(或臨時建造師)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無在建工程;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外的投標人,其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從本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工程技術、經濟管理人員和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1.7投標人及其擬派駐項目管理班子人員未存在閩建法[2007]15號文和榕建筑[2007]92號文規定的被限制或禁止參加本工程建設活動的情形。
3.2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叁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3.3本招標項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不適用;
3.5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 11 時30分,下午3時0分至5時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詳細地址)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150元,售后不退。招標圖紙每份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電匯或銀行轉帳 ;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 3萬元人民幣 。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6月30日9時0分,提交地點為 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當持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的票據原件。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聯系方式
招標人: 連江縣苔菉中心小學 ;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87544755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連江縣苔菉信用社 ;
賬戶名稱: 連江縣苔菉中心小學 ;
賬 號: 9010922010010991110912 。
交易中心名稱: 連江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