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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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5.27 |
招標業(yè)主: | 廣州市荔灣區(qū)橋中街社區(qū)服務中心 |
招標代理: | 廣州建達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工程概況:(1)重建沙河東、東海、西郊水閘、泵站3座;(2)西郊涌綜合整治工程沿河景觀綠化,河道整治,河涌清淤;河沙涌綜合整治工程,河道清淤;沙坦涌綜合整治工程,河涌清淤,欄桿景觀;坦尾涌綜合整治工程,河涌清淤。 |
廣州市荔灣區(qū)大坦沙島2009-2010年治水工程項目擬采用代建制建設,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關于印發(fā)《廣州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穗發(fā)改投資〔2005〕3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本項目代建單位,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設單位:廣州市荔灣區(qū)橋中街社區(qū)服務中心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qū)大坦沙島2009-2010年治水工程項目代建
三、工程概況:(1)重建沙河東、東海、西郊水閘、泵站3座;(2)西郊涌綜合整治工程沿河景觀綠化,河道整治,河涌清淤;河沙涌綜合整治工程,河道清淤;沙坦涌綜合整治工程,河涌清淤,欄桿景觀;坦尾涌綜合整治工程,河涌清淤。
四、建設地點:廣州市荔灣區(qū)。
五、代建費用:
代建項目總投資:10150萬元,最后以政府批復為準。
本項目暫定代建服務費:約為201.5萬元。
六、項目工期:本項目的代建期限從代建合同簽訂之日起計,到完成竣工驗收止,工期暫定為365日歷天,但到2010年6月30日前必須全部完工。
七、招標內容:代建單位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應包括:全過程代建本項目,提供包括從項目開始至項目竣工驗收、竣工結(決)算、移交和保修期結束之日止的建設全過程代建管理,包括(前期可研、)勘察設計、監(jiān)理、施工、設備材料、招標投標等實施過程中建設管理工作及各種手續(xù)的報審管理工作,并對項目的工期進度、投資、質量安全等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八、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九、報名時間:
2009年 5月 26日及2009年 5 月 27 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十、報名地點: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333號首層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十一、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法人資格,具備獨立履約能力;
2、投標人須具有下列資質中至少一項: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類的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工程監(jiān)理甲級資質;綜合甲級工程咨詢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與開展本項目代建工作相適應的資產(即①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近3年(2005~2007年)的財務報表無拒絕或否定意見;②注冊資金與其資質等級相對應);
4、擬承擔本項目代建工作的機構和管理體系要求:
①有職稱的工程技術與經濟管理人員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人員不得少于1人;
②必須具有注冊造價工程師一人、會計師或注冊會計師一人,注冊資質證書中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報名單位名稱一致;
③項目負責人需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注冊建造師、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咨詢工程師、項目管理師、注冊設備監(jiān)理師注冊資格中的一種資格,且注冊資質證書中的單位名稱必須與報名單位名稱一致(若證書中沒有注明,須提供網上可查詢途徑說明)。 (建造師符合《關于建筑業(yè)企業(yè)項目負責人***
④并提供擬派項目管理機構人員2009年1月份社保單復印件(原件核對)。
5、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行政或司法機關責令停業(yè)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務或停止投標資格有效期內(以書面確認為準);
6、投標人沒有出現(xiàn)嚴重的信用和信譽危機又未能提供相應擔保;
7、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或破產的狀態(tài);
8、投標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 5 月 27 日前 1 年內投標人沒有發(fā)生過重大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機關書面認定為準);
9、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代理、使用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10、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投標人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3月15日前2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11、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12、投標人自2004年 3月至今在廣州地區(qū)完成過類似業(yè)績(類似業(yè)績是指已完成的項目總投資1億元或以上人民幣的施工總承包或工程設計或監(jiān)理或工程咨詢或項目代建(項目管理),需同時提供①中標通知書或合同;②竣工驗收報告或業(yè)主證明等有效證明文件;③業(yè)績所屬業(yè)主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13、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十三、資格預審辦法及正式投標人的確定:
1、資格預審辦法
招標人依法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對所有的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所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資格預審申請資料,招標人將根據(jù)招標公告中的有關內容及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資料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成為正式投標人。
2、確定正式投標人辦法
(1)滿足報名合格條件的投標單位大于或等于5家,小于或等于8家時,則全部作為正式投標單位;當符合報名條件的投標單位多于8家時,則擇優(yōu)選取前8家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四、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內容及要求:
1、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資料詳見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兩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jù)。
2、以上資料(除報名申請表單獨遞交外)建議按順序打印目錄和頁碼,裝訂成冊,復印件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章。投標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和完整,如被發(fā)現(xiàn)有任何虛假或隱瞞情況者,經上級建設主管部門確認同意后,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3、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報名時需攜帶原件以供核查,核對后當場退還。招標代理機構和投標申請人雙方代表簽字確認投標報名資料的核對情況,并當場由投標申請人將報名資料密封(自備密封袋)。
十五、接受報名和資格預審工作按照穗建招[2006]8號文執(zhí)行。
十六、其他事項:
1、招標人對資格預審結果不作任何解釋;
2、投標申請人對其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和完整,如被發(fā)現(xiàn)有任何虛假或隱瞞情況者,經查實,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
3、項目總負責人***
4、本項目不接受網上報名。
5、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媒體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fā)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fā)布的文本為準。
招標人:廣州市荔灣區(qū)橋中街社區(qū)服務中心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建達建設監(jiān)理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020-83331320/13632459598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