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榕市政 [2009]招039號 |
---|---|
加入日期: | 2009.03.28 |
截止日期: | 2009.04.03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泓業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蘆濱路(金洲南路—金環路),樁號 K2+509~K3+288.5 金環路(蘆濱路—閩江大道),樁號 K3+040~K4+029.15工程發包價為1276670元; |
招標編號:榕市政 [2009]招039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福州市蘆濱路(金洲南路—金環路)和金環路(蘆濱路—閩江大道)交通安全設施工程 已由 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關于金山桔園洲路網一期(蘆濱路、金環路)道路工程立項批復 ”( 榕計基 [2004]136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公司 ,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 ,招標人為 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公司 ,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 福建省泓業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福州市金山生活區;
2.2. 工程建設規模:蘆濱路(金洲南路—金環路),樁號 K2+509~K3+288.5
金環路(蘆濱路—閩江大道),樁號 K3+040~K4+029.15工程發包價為1276670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道路交通標明志、標線、信號燈、護欄、管道與基礎等;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 30 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 無 ;
2.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現行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 本項目招標有關的單位:
2.6.1.咨詢單位: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2.6.2.設計單位:福州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為在福建省內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且具備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交通安全設施企業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根據《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 [2007]15號)和《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榕建筑[2007]92號)的規定,施工企業和項目管理班子 未處于建筑市場主體(或個人)不良行為警示期內,不存在被暫停或限制參加政府投資工程投標的情形;
3.5. 投標人應在人員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 資格后審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3日,每天上午 08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4 時 30 分至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到 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北環東路19號)福建省泓業招標有限責任公司處 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含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等)每份售價 350元,售后不退。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2009年4月15日09時00分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以銀行轉賬或電匯的方式從投標人屬地基本存款賬戶匯
6.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 2萬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4月15日09時00分,提交地點為 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7.2.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福建省招標與采購網( http://www.fjbid.gov.cn)及福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網(http://www.fzztb.org) 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公司;
地址:***
電話: 0591—83300490、0591—83334849;傳真:***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泓業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電話: 0591—87729788、0591—87734737;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福州市商業銀行平安支行
帳戶名稱:福州市市政建設開發公司;
帳 號:350012111020109001466
交易中心名稱: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