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稱:寧海縣越溪鄉強山頭小型漁船碼頭建設工程
工程地點:寧海縣越溪鄉白芨村
發包范圍:加高現有碼頭,采用石渣填筑,停船側進行擋墻砌筑;延長碼頭100M,做法同加高段;對航道進行疏浚;建一些踏步和錨墩等配套設施;碼頭內側建 一處50畝的避風錨地等;
質量要求:合格
預算造價:約49.74萬元人民幣
招標工期:3個月
企業資質要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堤防工程專業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開標之日前兩年至中標公示結束期間無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已過的除外);
項目經理資質要求:持有水利水電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或浙江省水利施工企業叁級項目經理聘用資質證書,開標之日前兩年至中標公示結束期間無不良行為記錄(公示期已過的除外);
項目技術負責人***
發布日期:2009年3月2日起
報名時間:2009年3月4日8∶30~11∶30,13∶30~16∶00
報名地點:寧海縣越溪鄉人民政府
報名須知:根據寧波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甬水建[2007]22號文規定,有意向參加本工程報名的投標單位及其參與投標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
報名時由授權委托人憑單位介紹信及身份證原件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在寧波市(或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網上信息登記的首頁內容(即企業基本情況表,可網上下載,復印件)。
2、《進浙水利施工(監理)企業年度安全管理備案登記證》[指省外企業,應按《水利施工、監理進浙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備案暫行辦法》(浙江省水利廳浙水建[2007]81號)辦理手續]。
3、單位介紹信、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證書(副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項目經理的資質證書、技術負責人***
5、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
上述資料在報名截止前送至寧海縣越溪鄉人民政府,逾期送達的將被拒絕。
資格預審期間一旦發現資料造假,將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對公司和投標擬派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
其他要求:
1、以上資料的復印件均須加蓋報名單位公章(紅章),投標文件所提交的人員資料需與報名時所提交的人員資料一致,否則,投標作廢。
2、報名單位需留下24小時有效的聯系電話***
3、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以總公司名義,分公司不受理)在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須按《寧海縣投標保證金暫行管理辦法》向寧海縣越溪鄉人民政府提交壹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本招標工程項目實行資格預審,對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發出“投標邀請書”,投標申請人憑此邀請書向招標人購買招標文件。對未選中的投標申請人,不作任何解釋。
招 標 人:寧海縣越溪鄉人民政府
辦公地址:***
聯 系 人***
電 話:1356639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