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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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2.26 |
招標業主: | 徐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江蘇建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徐州市 |
內 容: | 工程規模: 約600萬 |
1、 徐州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 (招標人全稱)的中山北路徐運新河橋改造工程(招標工程項目全稱)已經徐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批準機關全稱)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國有 ,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工程的資格預審。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工程建設地點: 市區 ;
(2)工程規模: 約600萬 ;
(3)計劃開工日期為:2009年 3 月 15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09年 9 月 15 日;
3、本招標工程共分一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施工企業,均可對上述一個標段的招標工程項目向招標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4、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市政公用總承包專業壹級及以上;
(2)擬選派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 : 市政 專業壹級及以上;
(3)企業及建造師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指承擔過橋梁改造工程)
5、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A、報名前,投標人必須攜帶銀行匯票交至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由財務室開具證明,持有證明方可參與報名;
B、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陸萬元,交至:徐州市招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服務部。開戶行:江蘇銀行徐州宣武支行,開戶賬號1700000101201001577051。
C、投標報名人提交??致。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報名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D、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E、資格預審不合格或未被確定入圍的單位由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退還其本單位銀行匯票。
F、資格預審合格參加投標的未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設局備案后,及時以轉賬方式退還至投標人基本帳戶。
G、資格預審合格或確定入圍的單位,其遞交的該銀行匯票將被入賬。持開具證明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財務室換取投標保證金收據。
6、投標人可在2009 年 2月19日至2009 年 2月26日每天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到徐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憑本人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日期截止至2009年2月26日),并于 2009 年2月26 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00分至17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徐州市建設局一樓大廳報名處報名及校驗原件。
7、報名時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所報注冊建造師及資格證書原件;
(4)徐州市建設局頒發的<江蘇省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手冊>或單項工程注冊手續原件;
(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注冊建造師安全資格證書B證;
(6)企業及建造師承擔過的類似工程業績(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為準)
(7)注冊建造師本人應帶身份證及鑒定的勞動合同到現場報名,并提供公司注冊地銀行基本帳戶證明原件,否則報名將被予拒絕.
(8)資格預審文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資料提供原件外另需提供一套復印件,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開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活動.投標人必須保證建造師無在建工程且提供資料屬實,如有虛假,投標保證金將不退還并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
8、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全部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建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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