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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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02.25 |
招標代理: | 蚌埠市禹會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蚌埠市 |
內 容: | 第十一中學教學樓工程 |
蚌埠市禹會區政府采購中心就蚌埠市第十一中學教學樓工程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公司前來參加投標。
工程概況:見招標文件
一、項目編號:GC—2008—001
二、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三、 投標單位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上施工企業資質。
四、報名時間:2月20日—2月25日
咨詢電話:***
附:招標文件
蚌埠市第十一中學教學樓工程招標文件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蚌埠市第十一中學教學樓工程
2、工程地點:蚌埠市第十一中學校內
二、工程招標方式及范圍
1、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招標范圍:第十一中學教學樓新建及裝飾工程(詳見施工圖紙及補充文件)
三、施工要求
1、工程工期在施工合同中簽定。若屬中標單位原因延誤竣工時間的,每延誤一天罰工程總造價1%,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相應順延。
2、嚴格執行合同工期,無能力按期完工者不要投標,中標單位應確保按簽訂的合同工期按時完工,工期推后按本招標文件有關規定處罰,罰金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夠部分從工程款中繼續扣除。
3、本工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工程質量達到相應的國家施工驗收規范,綜合評定的合格等級。中標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質量不符合技術要求,建設單位有權要求停工和返工,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由此產生工期推遲或增加費用,由施工單位負擔。在工程施工中,造成的工傷事故等,由中標單位負責,招標單位不負責任。
四、投標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只有通過招標方的招標資格審查的投標人才是合格的投標人。
3、投標人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上施工企業資質。
4、投標人須社會信譽良好,具有建筑工程施工及設備安裝的經驗,技術裝備精良,綜合素質良好。
5、擬報的項目經理資質為二級以上資質,并須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
6、按本工程的特點,各投標單位必須認真閱讀招標文件內容,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其內容必須詳盡。
7、中標單位絕不允許將該工程轉包、分包,或以掛靠形式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施工,一經發現立即終止承包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另選施工單位,并賠償業主由此造成的損失。
8、中標單位必須服從建設單位的統一管理,施工中積極與有關單位互相協調、互相配合。
9、本工程招標要求施工單位包工包料,除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合同中明確允許調整的材料、設備、半成品外其余不作調整。
五、物資供應方式:
1、乙方所采購材料必須滿足設計和規范的質量等級要求,并經甲方驗收和認可。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成品的合格證明。
3、因乙方所采購的材料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所采購的材料的質量不符合甲、乙雙方協議要求時,甲方有提出停止使用或拒收的權利,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5、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乙方應負有驗收保管責任。
六、工程驗收標準保修規定
1、本工程按國家頒布的現行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驗收。
2、保修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如保修期內中標人不能按時保修,建設單位有權委托其他建筑公司代為修整,并按支出費用的1.5倍從中標人的質保金中扣除。
七、現場踏勘
1、投標單位應認真對現場進行踏勘。對建設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現場情況和影響施工的因素及困難條件進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斷結論和估價。
2、中標后簽訂合同時和施工過程中,投標單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現場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賠要求。
八、投標文件內容及要求
1、投標書內容包括:(1)法人代表證明書,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則需有法人授權委托書。(2)招標范圍內的主要施工方案,施工具體做法及保證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主要措施。(3)工程質量和保修承諾及具體措施。(4)投標報價明細表、投標報價表金額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5)預算書。 (6)投標承諾、優惠條件及其它有關需要說明的事項。(7)在技術標里要突出表達新建樓與原南北教學樓銜接處的基礎處理方案。
2、各投標單位應報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正本、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4、投標文件原則不作修改,若須修改應在修改處加蓋法人或單位公
章。
5、投標文件正(副)本封面、標函袋內主要文件及應蓋章處必須加
蓋投標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鑒或被委任人印鑒。
6、投標單位應認真填寫投標書,字跡清楚、工整。
九、廢標說明:
投標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廢標:
1、投標單位未按時參加開標會議;
2、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投標文件送到規定地點的;
3、投標書封袋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密封,蓋章的;
4、編制的投標書封面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蓋法人公章;無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的簽字或蓋章;
5、投標書內無法人代表證明書,如法人代表委托他人辦理又無法人
授權委托證明書;
6、互相抄取標書的;
7、標書內容不全,投標書書寫潦草難以辨清,字跡模糊不清;
8、正式開標時,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未到場,或到場但法人代表證書
或委托書、身份證未帶的;
9、遞交兩份以上內容不同的標書,或有兩個以上不同投標報價的,
未聲明哪一份有效的;
十、編標依據
1、投標單位應依據所附工程清單、招標文件、施工現場等情況,編制投標文件。本招標文件是編制投標文件的主要依據,各投標單位應認真研究招標文件。
2、各投標單位編制投標文件時,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施工環境和市場的變化及可能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等其它風險,作出自己的評估,并體現到報價中。
十一、計費依據
1、土建:2000年安徽省土建綜合定額
2、裝飾:1999年安徽省裝飾定額
3、2000年建筑安裝工程預算定額
4、2003年安徽省建筑裝飾安裝補充定額
5、綜合管理費按三類取費
6、材料價格執行蚌埠市工程經濟市場信息價2008年第十二期
十二、開標、評標、定標
(一)開標
1、時間見日程安排
2、各投標人應按時參加開標會議,所有到場人員均應簽字以示出席。各投標人應攜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原件,供監督人員核檢。
3、開標時監督人員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后,當眾啟封,并唱標投標文件正本中的“投標單位”,“預算造價”、“投標報價”、“工期”、“質量”、“綜合說明”等內容。
(二)評標、定標
1、開標前由區采購中心公布商務標評標控制范圍,超過范圍的商務標視為廢標。
2、開標后,直到宣布中標人為止,過程保密,不得向投標人或與過程無關的其他人員泄露。
3、投標人在此過程中對建設單位施加影響的任何努力,都將導致取消投標資格。
4、投標人就評標定標 5、優惠條件由投標人在投標報價表綜合說明中說明。
十三、發包方式、中標單位及合同價的確定
1、發包方式:工程總造價包干方式發包。
2、中標單位的確定: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標法。(評標方法按禹政字2005年 71號<關于印發禹會區建設工程施工無標底試行辦法的通知>
文件中第十四條執行。)
3、合同價的確定:以中標單位的投標價為合同價。
十四、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付備料款,主體完成驗收后,付工程款5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審計后付工程款40%;工程款的10%作為質量維修保證金,保修期為一年。
十五、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任何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疑問要求招標人澄清的,應在2009年 3月2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書面通知必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招標人認為確需答復的內容,以書面形式答復投標單位。
聯系人:禹會區教育局劉安祥 電話:***
2、不論是出于自己的考慮,還是出于對投標人提出要求的答復,招標人都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修改文件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為使投標人有合理的時間按修改文件準備投標文件,招標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以書面通知形式酌情推遲投標截止時間。
3、招標人為澄清或修改招標文件的所有書面通知均作為招標文件組成部分,和招標文件同等有效。
十六、其他
1、每個投標單位交納圖紙押金500元(現金),圖紙交還時退還。交納投標保證金5000元(現金),投標人在開標前,向區采購中心交納投標保證金。未中標者交納的保證金在評標結束后退回。中標單位交納的保證金在簽訂施工合同后,自然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待中標單位完成全部工程后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
2、中標當日,由招標單位將中標結果以《中標通知書》形式通知中標單位。
3、中標人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3天內,按照中標價、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內容,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招標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與中標人簽訂合同,但招標人提供證據證明中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該中標無效,招標人可以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1)中標人與其他投標人串通進行投標的;
(2)中標人以他人的名義進行投標的;
(3)中標人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4、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天內中標人洽談簽訂工程承包合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權利,并按相應條款進行處罰。
5、本招標文件為施工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招標文件相關內容為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依據,對雙方均有約束。
7、發生下列情況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單位在投標截止后至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撤回投標書的;
(2)中標單位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簽訂合同的;
(3)投標過程中存在串通、哄抬標價等不正當活動的;
(4)其他違反投標規定性質惡劣的。
8、中標單位若有優惠條件,簽訂合同時應扣除。
十七、日程安排
1、2009年2月20日報名— 2月25日下午5時截止,后發工程圖紙。
2、2009年 2月27日下午3時在市第十一中院內集合,考察現場。
3、2009年3月9日下午5時前交投標文件。
4、開標時間、地點:2009年3月10日上午9時,禹會區財政局三樓會議室。
十八、合同條件
簽訂的合同文本同時執行招標文件規定的各種附加條件。
十九、合同價款的調整原則
(1)本工程不因施工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對影響報價的因素估計不足所造成的經濟風險而要求建設單位額外支付工程價款。
(2)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動,必須有甲方認可的變更通知單,并經建設單位核實簽證,清單所列工程量以外增加項目,按現場簽證進行計算。
本招標文件解釋權歸禹會區教育局、禹會區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