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榕市政[2008]招10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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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2.04 |
截止日期: | 2009.02.10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
招標代理: | 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每套售價為人民幣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投標人可根據需要購買,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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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2009-3-4
所屬行業:市政公用工程
標訊類別:省內
資金來源:其它
招標代理: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業主名稱: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所屬地區:國內
招標內容:
招 標 公 告
(重新招標)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榕市政[2008]招106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市螺洲大橋工程已由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福州市螺洲大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號:榕發改基建[2008]7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招標人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招標工程項目范圍:道路、橋梁、瀝青路面、給排水、交通設施以及其它附屬工程等,具體工程內容以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性質:新建城市橋梁;
數量規模:全長4.95km,主橋結構采用三塔自錨式懸索橋和斜腹板連續箱梁,工程控制價:¥1126722026元;
結構類型:基礎類型為灌注樁,上部結構類型為三塔自錨式懸索橋和斜腹板連續箱梁;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財政撥款;
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已具備施工條件;
2.2工程建設地點為南臺島南部的三環螺洲立交和環島路立交之間;
2.3工期要求30個月;
2.4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基本資格條件及其它需說明內容
3.1.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且注冊資本應不低于叁億元人民幣;
3.1.2投標人應具備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等級證書,且企業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的時間應在2003年1月1日前;
3.1.3投標人應具備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
3.1.4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資質,市政或路橋專業高級工程師,15年以上工作經歷,至少承擔過一項(已竣工)單項合同3億元以上特大橋(主橋結構為斜拉或懸索)的城市道路橋梁或公路橋梁工程的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
3.1.5投標人可用于本工程的銀行信貸證明應不低于8000萬元人民幣;
3.1.6自2006年2月4日起,投標人至少完成過一項(已竣工)單項合同額3億元以上特大橋工程(主橋結構為斜拉或懸索)的城市道路橋梁或公路橋梁工程;
3.1.7投標人2005、2006、2007三年平均工程結算收入應達到20億元或以上;
3.1.8投標人應配備先進的筑路和橋梁機械、配備精密測量儀器和工地試驗設備,并在工地現場設立試驗室;
3.1.9自2006年2月4日起,投標人應未受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不良行為處罰(指文件中明確為記不良行為記錄的);
3.1.10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應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或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形,未存在閩建法[2007]15號文件規定的嚴重違法違規的法人和自然的的從業限制的情形。
3.2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人民幣捌拾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3.3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申請人可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代表處獲取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時間為2009年2月4日至2009年2月10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5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以北京時間為準,余同)。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壹佰元整(¥100元),圖紙等每套售價為人民幣壹萬零玖佰元整(¥10900元),售后不退。招標人根據對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質等資料編制了《參考資料》,《參考資料》每套售價為人民幣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投標人可根據需要購買,售后不退。
4.3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3月4日9時00分,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開標會議室。
投標人派專人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購買招標文件憑證(一張購買招標文件憑證僅代表一家投標單位)復印件等證明文件遞交投標文件。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并攜帶原件核驗。
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持身份證復印件、建造師注冊證書(或臨時執業證書)復印件等證明文件到場登記。所有復印件均須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同時攜帶原件核驗。
逾期送達的或非專人送達的或未持有證明文件的或持有證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均不予接收。未攜帶原件核驗的證明文件視同未持有證明文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福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及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欄上發布。
7、其它需說明的情況
7.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7.2中標人應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后二個月內按榕建筑〔2007〕110號文件規定辦理在榕登記備案,否則沒收投標保證金;
7.3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8、聯系方式
招標人: 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350007 聯系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0591-87671805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 福州精正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350003 聯系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 0591-87678286 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