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BJJF-2009-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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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1.21 |
截止日期: | 2009.02.26 |
招標代理: | 北京市京發(fā)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北京市 |
內 容: | 采購貨物名稱及控制金額: 貨物名稱 采購數(shù)量 預算金額 納米粒度及Zeta電位分析儀 1臺 35萬元 |
北京市京發(fā)招標有限公司受首都師范大學的委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對首都師范大學納米粒度及Zeta電位分析儀采購項目(招標編號:BJJF-2009-023)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進行采購,歡迎合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1.采購人名稱:首都師范大學
采購人地址:***
采購人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市京發(fā)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
3.采購貨物名稱及控制金額:
貨物名稱 采購數(shù)量 預算金額
納米粒度及Zeta電位分析儀 1臺 35萬元
4.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yè)執(zhí)照年檢有效;
4.2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所有條件;
4.3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之外;
4.4投標人的投標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相應技術、節(jié)能、安全和環(huán)保標準;如國家有關部門對投標人的投標產品有強制性規(guī)定或要求的,則投標人的投標產品必須符合相應規(guī)定或要求;
4.5投標人如為經銷商則必須提供所投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或唯一的作為代理的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加蓋本單位公章);
4.6投標人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5.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及地點:
時間2009年1月22日起 (節(jié)假日休息), 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時間)。地點:北京市京發(fā)招標有限公司(708室)。
6.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6.1年檢有效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6.2稅務登記證書授權書原件(法人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6.4投標人如為經銷商則必須提供所投產品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或唯一的作為代理的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加蓋本單位公章);
6.5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僅限開標前3個月內的有效票據(jù)憑證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6.6投標人的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銀行出具的針對本項目資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替代銀行資信證明。
7.招標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500元,售后不退,若郵購,每套加收100元。如需招標文件附件格式電子版(光盤),每張50元。
8.投標時間:2009年2月26日上午8:30-9:00(北京時間)。
9.投標截止、開標時間:2009年2月26日上午9:00(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guī)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10.開標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11.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