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01.14 |
---|---|
截止日期: | 2009.01.20 |
招標業主: | 江安縣國土資源局 |
地 區: | 江安縣 |
內 容: | 規模(和/或標準) 項目總面積16415.7畝,建設規模13260.09畝,預計新增耕地面積1589.25畝 |
一、本項目經 宜賓市國土資源局 以 宜市國土資函〔2008〕173號 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比選方案備案號為 宜土整備〔2009〕09 號 。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 (項目業主) 江安縣國土資源局
項目名稱 江安縣桐梓鎮土地整理項目施工監理
建設地點 江安縣桐梓鎮革新村、全樂村、踏水橋村、臨江村
實施時間 擬于2009年2月開工,建設工期180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項目總面積16415.7畝,建設規模13260.09畝,預計新增耕地面積1589.25畝
建設資金 市級財政投資,資金已落實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監理1 江安縣桐梓鎮土地整理項目施工監理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丙級資質 ;
(3)其他要求:
(1)近三年以來比選申請人至少有三個土地整理類似項目業績(累計監理業績必須達到1600公頃;以簽訂的監理合同或竣工驗收報告為準);(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具有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中級工程師職稱、總監師證)、四名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八名監理員2008年1-12月的社保證明及個人保險證(出示原件,留蓋鮮章的復印件);(3)所有人員必須是本單位職工,中選單位所有人員必須壓證上崗;(4)選擇直接向比選人提交保證金的請在轉帳支票摘要欄注明“交江安縣國土資源局桐梓鎮土地整理項目工程監理參選保證金” 。
(4)本項目 不接受 組成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 )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 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報名時間為:從 2009年01月14日 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09年01月19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 江安縣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開戶銀行: 農行江安營業部
賬 號: 480101040004850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報名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監理1 A.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收費最高限價下浮一定比例報價 二次報價 19.7 1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 2009年01月20日10時00分 ,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 江安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公開舉行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隨機選擇 3 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 江安縣國土資源局
地 址: 江安縣竹都大道東段54號
郵 編: 644200
聯 系 人: 熊勇
聯系電話***
傳 真: 0831-2620161
電子信箱(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