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榕市政[2008]招12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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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01.14 |
截止日期: | 2009.01.20 |
招標代理: | 福州市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數量規模:全長1.2公里,工程總造價約8000萬元 |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榕市政[2008]招124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市站西路建設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已由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榕發改基建[2008]20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招標人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招標工程項目范圍:包括路基、路面、給排水、路燈、交通設施等施工監理。
數量規模:全長1.2公里,工程總造價約8000萬元。
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財政撥款。
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已具備施工條件。
2.2工程建設地點為福州火車站西側,路線南起華林路,下穿鐵路,北至三環路,與三環輔道相接;
2.3監理服務期:從簽訂《監理服務合同協議書》之日起,到簽發《工程缺陷責任終止證書》之日止;
2.4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通過資格審查的主要條件
3.1.1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本金不低于300萬元;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含橋梁);
3.1.2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國N>12年以上工作經歷,高級工程師職稱;
3.1.3類似工程監理經驗要求: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5年內投標人在中國境內監理過同類、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項目的;擬任總監理工程師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5年內在中國境內擔任過同類、同等及以上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的。“類似工程監理經驗”是指:自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5年內(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完成的經驗收合格的與擬招標工程同類、同等或以上項目。注:界定工程項目的工程類別及等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8號)》中關于工程類別及等級的相關規定執行。
3.1.4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投標人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3.1.5投標人的企業法人或本項目擬配備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且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中從業限制的當事人。
3.2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預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資格預審文件,只有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成為正式投標人。
4、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4.1投標申請人可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4.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為人民幣50元,售后不退。
4.3投標人購買資格預審文件時需攜帶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2月9日上午9:30時(北京時間)。地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
7、其它需說明的情況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8、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辦公地址:***
郵編:350007 聯系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0591-87671805 聯系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州市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350011 聯系電話***
傳真或電子郵件:0591-28062881 聯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