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2.25 |
---|---|
截止日期: | 2009.01.15 |
招標業主: | 昌平職業學校 |
招標代理: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北京市 |
內 容: | 昌平職業學校供暖系統改造工程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受采購人的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北京市昌平職業學校供暖系統改造工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1.采購人名稱: 昌平職業學校
采購人地址:***
采購人聯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崇外大街支行;
行號:5
帳號:0200000519006798276
3.簡單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及圖紙。
4.合格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4.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年檢有效;
4.2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所有條件;
4.3在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之外;
4.4施工單位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鍋爐安裝資質二級(含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如為外地進京企業須具有進京備案證書;
4.5項目經理須具有建設部認證的貳級建造師(含貳級)及以上資質;
4.6鍋爐制造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鍋爐制造B級(含B級)及以上資質,投標人如為鍋爐代理商須具有制造廠家授權書。
4.7投標人的投標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相應技術、節能、安全和環保標準;如國家有關部門對投標人的投標產品有強制性規定或要求的,則投標人的投標產品必須符合相應規定或要求;
4.8投標人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未經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4.9投標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但應提供聯合體協議。
5.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
時間:2008年12月25日起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節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1:30到4:00(北京時間)。
地點: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708室)。
6.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6.1年檢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6.2稅務登記證書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6.3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如為外地進京企業還須攜帶進京備案證書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
6.4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安全問題的承諾書原件(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6.5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記錄(僅限開標前3個月內繳納社會保障資金入賬的有效票據憑證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6.6投標人的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三個月內有效)加蓋本單位公章;
6.7 4.4-4.6條款所列相關資質的資質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
6.8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還需提供聯合體協議(格式自行擬定,須由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各方單位公章)。
7. 招標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500元,圖紙每套人民幣500元,若郵購,每套加收100 元。如需招標文件附件格式電子版(光盤),每張50元,招標文件、圖紙、電子版(光盤)售后不退。
8. 投標時間:2009年1月15日上午8:30—9:00(北京時間)。
9. 投標截止、開標時間:2009年1月15日上午9:00(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10.開標地點:昌平職業學校三層大會議室。
11.評標方法和標準:綜合評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