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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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2.03 |
招標業主: | 佛山市禪城區公用事業局 |
招標代理: | 佛山市德正城市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佛山市 |
內 容: | 規模:維修道路面積14225平方米,工程費用約 250 萬元 |
一、工程概況
1. 建設單位:佛山市禪城區公用事業局
2. 單位性質: 事業單位 , 資金來源: 財政撥款
3. 工程名稱:佛山市禪城區公正路、升平路、筷子路、汾寧路維修工程施工
4. 工程地址:***
5. 招標代理機構:佛山市德正城市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6. 工程規模:維修道路面積14225平方米,工程費用約 250 萬元。
7. 工 期: 10 日歷天。
8. 按計劃部門批準的投資計劃,本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
二、招標內容:公正路、升平路、筷子路、汾寧路的維修施工。
三、報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要求及接受報名的時間、地點
1. 報名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2. 報名時須持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法定代表人證書、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明等原件;
3. 報名投標起止時間: 2008年 11 月 26 日 14 時至 12 月 3 日 11 時(發布招標公告時間為五個工作日);
4.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報名地點:招標人委托佛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接受報名,地址:***
四、資格申請文件內容及要求
1.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佛山市建筑行業誠信手冊》和被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委托證明書原件;
2. 企業近三年已完成的類似工程項目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合同和工程驗收報告)的復印件(三者缺一不可);投標人需至少具有一宗面積2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改性瀝青攤鋪業績。
3. 企業主要負責人、擬派項目負責人***
4. 擬派項目負責人的簡歷和近五年已完成類似工程的業績(合同和工程驗收報告)的復印件;擬派項目負責人***
5. 擬派項目負責人***
6. 擬任項目負責人***
7. 擬設項目機構其他主要人員名單和簡歷;
8. 擬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機械、設備清單及證明材料;
9. 06、07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至少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有關說明(包括有否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復印件,且報表須顯示為盈利狀態;
10. 聯系人***
l “資格申請文件”須按序膠粘裝訂成冊,加蓋法人公章。遞交資格申請文件時,需攜帶以上所有資料的原件供核對。
l 近三(五)年類似工程僅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日為2005(2003)年10月1日后、工程費用200萬元以上的市政道路施工或維修工程。
l “資格申請文件”在本工程招投標全過程均有效,投標申請人須對其真實性負責,務必審慎對待,如發現有虛假行為,將取消其投(中)標資格,并須承擔相關行政、法律責任。
五、資格預審資料遞交時間、地點、接收人及要求
1. “資格申請文件”須在報名截止日當日(12月3日)14:30~17:30(北京時間)憑報名回執送至佛山市禪城區人民路98號后棟一樓,接收人為祝小姐。
2. 遞交“資格申請文件”時攜帶所有復印件的原件供核對。
六、資格預審原則
1. 無原件核對的,該項資料不予認可;
2. 資格預審辦法:資格評審小組將根據投標申請人的資質等級、企業業績、財務狀況、項目負責人***
(1) 當報名單位不多于9家且不少于5家時,所有報名單位均為正式的投標人;
(2) 當報名家數超過九家時,得票數最多的前9家的報名單位為正式投標人;
(3) 報名單位不足5家時,報原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七、獲取招標文件辦法
1. 招標文件在招標代理機構處購買,每份 500元人民幣(現金),售后不退,發售時間另行通知。
2. 圖紙押金500元,開標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圖紙完整、齊全且無損即退還押金,逾期不再辦理,押金不退。
八、通知與確認
資審結果代理機構將以傳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標申請人。合格投標人請于24小時內以傳真形式確認收悉。
招標代理:佛山市德正城市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電 話:0757-8230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