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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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1.18 |
招標業主: | 安岳縣兩板橋鎮人民政府 |
地 區: | 安岳縣 |
內 容: |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改建兩板橋鎮通鄉公路過境街道(交通街),長530米,寬6.5米,水泥路面 |
項目編號: 2008111376 所屬地區: 資陽
項目名稱: 安岳縣兩板橋鎮通鄉公路過境街道改建工程項目施工
發布時間: 2008年11月13日 截止時間: 2008年11月18日15時
一、本項目經 安岳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 安發改函〔2008〕285號 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比選方案備案號為 安發改[2008]比選備案第14號 。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 (項目業主) 安岳縣兩板橋鎮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 安岳縣兩板橋鎮通鄉公路過境街道改建工程項目施工
建設地點 安岳縣兩板橋鎮
實施時間 擬于2008年12月5日開工,建設工期90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改建兩板橋鎮通鄉公路過境街道(交通街),長530米,寬6.5米,水泥路面
建設資金 已落實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安岳縣兩板橋鎮通鄉公路過境街道改建工程項目施工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同時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路基和路面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三級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企業資質 ;
(3)其他要求:
施工1要求比選申請人有1個類似項目業績 。
(4)本項目 不接受 組成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 )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 20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報名時間為:從 2008年11月13日 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08年11月18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 安岳縣兩板橋鎮財政所預算外賬戶
開戶銀行: 安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兩板橋分社
賬 號: 88200110041695322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報名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施工1 D.被確定為比選被邀請人后報價 / / 2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 2008年11月19日10時30分 ,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 安岳縣交通局 公開舉行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隨機選擇 3 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取;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選人(全稱): 安岳縣兩板橋鎮人民政府
地 址: 安岳縣兩板橋鎮
郵 編:
聯 系 人: 肖先生、謝先生
聯系電話***
傳 真: 0832-497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