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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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11.20 |
招標業主: | 攀枝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
招標代理: | 四川建科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攀枝花 |
內 容: | 規模: 15860平方米 |
攀枝花公安局指揮中心工程勘察、設計工程招標公告
1.1 本招標項目“攀枝花公安局指揮中心工程勘察設計工程”己由攀枝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文件攀發改 [2008]13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攀枝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地方財政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 ,招標人為 \ 。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經項目審批部門核準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 。
招標代理機構 四川建科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是通過邀請比選競爭確定的。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攀枝花市
2.2建設規模: 15860平方米
2.3勘察、設計周期: 50 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工程勘察、設計(包括對甲方提供的設計方案的優化和調整)
2.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6項目投資: 約5452萬元(其中工程建安及室外工程投資2855萬元)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可分標段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有房屋建筑設計甲級或以上資質和巖土工程類乙級或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近三年內完成類似業績3個及以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08年 10月 30 日至 2008 年 11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5:00時至 17: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 攀枝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詳細地址)持下列證件(證明、證書)購買招標文件:
(1)購買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及單位介紹信(收原件);
(2)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企業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副本原件(驗原件收復印件);
(3)資質證書副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除上述證件外,投標報名時不需提供其他材料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 元,售后不退。圖紙押金 / 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3 招標人 不提供 (提供或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提供郵寄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 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4.1款要求的證件和郵政款(含手續費)后 日內寄送。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08 年 11 月 20 日 10:00 時 ;
地點為: 攀枝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四川建設網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攀枝花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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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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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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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四川建科工程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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