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YGK2008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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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10.24 |
截止日期: | 2008.10.30 |
招標業主: |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 |
地 區: | 連云港 |
內 容: | 工程規模 路燈基礎施工、燈具安裝、電纜敷設等 |
連云港開發區242省道(黃海大道-大港路)路燈工程的招標公告
工程編號 LYGK200810008
工程名稱 連云港開發區242省道(黃海大道-大港路)路燈工程
招標人名稱 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公司
代理機構名稱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連云港開發區管委會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落實
工程地點 連云港開發區
工程規模 路燈基礎施工、燈具安裝、電纜敷設等
標段具體信息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方式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發包時間
LYGK20081000801 路燈工程 公開招標 90 2008-11-3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1
報名地點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
公告發布日期 2008年10月24日
計劃開工時間 2008年11月10日 計劃竣工時間 2008年12月10日
公告開始時間 2008年10月24日 公告結束時間 2008年10月30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叁級
企業業績、信譽 有從事類似工作經驗,業績良好。
項目經理(總監)/建造師業績、信譽 有從事類似工作經驗,業績良好。
其他條件 一、報名單位須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建造師資質證書(執行蘇建管企[2008]19號文)及安全考核合格證(B類)、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以上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份)。二、外地投標人必須保證中標后在連云港市注冊分公司,并在連繳納有關稅收,在投標前為此必須做出承諾(詳見連建管(2006)308號文)。三、本工程執行連建綜[2006]542號文《連云港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計酬手冊制度管理暫行辦法》;四、依據“連建管(2005)300號”文,若投標人所報項目經理有瑕疵的,一經查實,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五、本工程執行連建管(2006)636號文: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六、投標申請人只要滿足蘇建招(2006)372號文中的必選條件,即為資格預審合格,準予參加投標。 以下條件屬于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中的必選條件(即招標人在資格預審過程中必選的,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至少應當滿足的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6、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8、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外市投標人附上所屬地地市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行證章)證明該投標人所派出的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及不良行為的證明);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告信息
招標人聯系方式***
地址 連云港開發區珠江路5號 聯系人
張先生
傳真 電話
0518-82348502
郵編 E-mail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2008年10月24日至 2008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 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 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2008年10月24日至 2008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 9時 0分至 11時 30分,下午 14時 0分至 17時 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 獲取 資格預審文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級 土建公告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 1
報名信息 請申請人于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 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 時 分,至 時 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連云港開發區招標辦 提交資格預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