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尤政文[2008]1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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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9.26 |
截止日期: | 2008.10.08 |
招標業主: | 福建省尤溪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建省 |
內 容: | 規模:二期建設,一期約 3400萬元, 二期約5600萬元 |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尤溪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委托,對尤溪縣城市管道燃氣(液化天然氣)項目采取“BOT”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向國內符合資格條件的企業法人進行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投資經營人。
一、項目概況及相關說明:
1、項目名稱:尤溪縣城市管道燃氣(液化天然氣)特許經營權(BOT)項目;
2、項目規模:二期建設,一期約 3400萬元, 二期約5600萬元;
3、本協議之特許經營權行使地域范圍為:尤溪縣城總體規劃范圍內
4、項目投資(估算):總投資約9000 萬元;
5、技術要求: 符合行業標準、規范、技術要求;
6、建設方式:采用“BOT”方式,最終被選定的項目投資經營人需在尤溪縣依法組建并注冊獨立核算的項目公司,項目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和基本建設程序投資建設并經營,以收取的城市燃氣使用費作為投資回報;
7、建設期為: 8 年;(一期2012年完成, 二期2016年完成)
8、經營期限: 30 年,自《特許經營權協議》簽訂生效之日算起,即2008年10月至2038年10月。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在國內依法注冊且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5500萬元的企業法人;
2、有相應的建設資金,有良好的銀行資信、財務狀況及相應償債能力;
3、有相應的技術、財務、經營等關鍵崗位人員;
4、有相應的從業經歷和良好的業績,有確實可行的經營方案;
5、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液化天然氣)氣源,能保障穩定供氣;
6、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與供氣規模相適應的搶險搶修人員、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
7、有管道燃氣(液化天然氣)(BOT)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經驗;
8、本招標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 投標。
三、報名要求:凡有意參與該項目投資建設與經營的投標人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注: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特許經營權許可證;
2、企業近兩個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證。
四、報名時間:2008年9月27日至2008年 10月8日工作時間內。
五、報名地點:尤溪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尤溪縣城關建設大樓十層)。
六、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等)每份人民幣 1200 元,售后不退。
招標人:福建省尤溪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地址:***
電話:0598— 6327019 傳真:***
聯系人***
招標代理人: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郵編: 365100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建行尤溪支行
開戶名稱: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帳 號: 35001647607050000681
開戶銀行: 尤溪信用聯社營業部
開戶名稱: 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尤溪分公司
帳 號: 903081001001000005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