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NZC2008-A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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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8.26 |
截止日期: | 2008.09.16 |
招標代理: |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呼和浩 |
內 容: | 第一包 越野車、爆閃燈等 91輛、91套 12萬元 1224萬元 |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受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委托,擬采用國內公開招標的方式采購以下貨物。
1、項目編號:NZC2008-A11-17
2、項目名稱:購置公務用車
3、項目內容:越野車、爆閃燈等
包 號 名稱 數量 分項預算 項目預算
第一包 越野車、爆閃燈等 91輛、91套 12萬元 1224萬元
合計 1224萬元
詳細配置要求見招標文件(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購置公務用車項目公開招標文件.doc)。
4、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汽車生產制造廠家授權的一級代理商,并有針對該次招標的汽車生產制造廠家授權。(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7)法律、法規或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8)具備生產制造或經營銷售資質的企業可作為投標人參加投標。
5、投標必須為整包投標,所投產品必須為正品。
6、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和地點 2008 年 8月 26 日-- 9月 2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時間),標書價格為1000元/包,售后不退。招標文件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63號院8號東附樓420房間發售。擬投標企業交款后須填寫《購買招標文件登記表》,否則視為投標無效。
7、收款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
開 戶 行:上海浦發銀行呼和浩特分行
帳 號:59010154900000063
8、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投標書應該使用簡體中文編制,1套正本, 6 套副本,無論中標與否,標書不予退還。投標書必須在 2008 年 9 月 16 日上午9:00前送達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不被接受。
9、開標時間: 2008 年 9 月 16 日上午9:00
開標地點: 三樓開標大廳
10、集中采購機構: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63號院8號樓東附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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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01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