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8.20 |
---|---|
截止日期: | 2008.08.29 |
招標業(yè)主: | 樂清市樂虹平原防洪工程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浙江廣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qū): | 樂清市 |
內 容: | 樂虹平原防洪工程 |
項目編號:2007-084
樂清市樂虹平原防洪工程經浙江省水利廳浙水許[2007]44號核準同意建設,并已列為浙江省重點建設項目。項目建設規(guī)模為河道整治總長10.99KM,排撈隧洞長1617M、總投資約為1.29億元人民幣,建設地址位于樂清市虹橋鎮(zhèn)南陽隧洞口至連橋村,計劃于2009建成。項目業(yè)主為樂清市樂虹平原防洪工程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
本次招標的投標資格審查采用預審方式,招標人為樂清市樂虹平原防洪工程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廣川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為代理單位)。招標人審查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預審文件決定入圍單位。資格預審結果將在浙江招標投標網和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網公示,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現(xiàn)將本次招標內容和投標資格條件等公告如下:
隧洞上游工程標段
1、標段內容:河道整治長度約3公里,拆建橋梁5座。本標段建安工程約0.2億元人民幣。
2、資格條件:1)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橋梁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有類似工程(河道整治(或堤防)和橋梁工程)施工經驗的施工企業(yè);2) 投標人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人的法人代表、總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和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3)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總工、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均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建造師注冊證書),項目總工還應具有水利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4)項目負責人***
4、資格預審文件遞交地點:杭州市鳳起東路50號;
招標人將派人于2008年8月25日至2008年8月29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 在浙江省招標投標交易中心集中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每本資格預審文件收取工本費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資格條件并有投標意向的獨立法人,請持《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交易登記手冊》,按本公告要求的時間、地點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記手冊的投標申請人,應先辦理承包單位交易檔案登記手續(xù),交易登記請直接點擊“交易檔案登記系統(tǒng)”,并請在投標截止前3個工作日交納開標日當月的交易席位費,否則,交易管理系統(tǒng)將無法接受你的投標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
招標人地址:***
聯(lián) 系 人***
聯(lián)系電話:0571-87630258、0571-86438223、86438219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