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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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7.07 |
地 區: | 紹興市 |
內 容: | 新建樹人小學校門口西面墻面花崗石雕刻、制作及安裝 |
一、招標內容
新建樹人小學校門口西面墻面花崗石雕刻、制作及安裝。
二、工作要求
1、本工程要求在2008年8月25日完成
2、須由校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3、保修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4、墻面雕刻作品樣品有學校提供,雕刻花崗石由學校提供樣品,中標單位按樣品(放大)在花崗石中進行雕刻(必須用人工雕刻),花崗石厚度為40MM,雕刻作品長為23M,高為2M范圍內完成。花崗石雕刻完成后用干掛進行安裝。頂用同樣雕刻花崗石鋪設、并磨邊,厚度為20MM,面積為10平方,溝縫用材耐候膏。
5、本次招投標總報價不得超過5.80萬元,包括花崗石材料、雕刻、安裝、運輸等一切費用。中標單位應考慮支付3000元設計費。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中標合同款的80%,并退還覆約保證金(不計息)。余款20%一年后一周內付清。如有變更或增加面積按實調整,但價格不得調整。
四、招標須知
1、參加投標的單位,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雕刻單位或有相關資質單位,并承接過類似工程,(提供一個及以上業績證書)同時具有良好的企業業績信譽。
2、校門口西面雕塑墻內容表現“童年魯迅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詳見效果圖),要求表面平整無色差,干掛安裝,石板厚度40MM,雕刻深度為20MM,藝術手法:藝術寫實、陰陽刻結合效果、裝飾感強。
3、按甲方提供的圖片資料進行雕刻,雕刻制作塑造時要做到結構、比例準確,形神兼備。花崗石雕刻工藝要求:形象準確、層次感強,要求整體無色差,安裝牢固、合理。
4、評標方式:公開招標,當場開標,總報價最低報價者為中標單位和中標價。
5、中標后中標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場后,必須嚴格按校方確定的施工圖和施工規范進行施工。遵守校內的規章制度,不得損壞校內的公共設施。做到文明施工,注意施工安全,生產安全事故和治安安全中標單位負完全責任,保證施工進度,工程質量為合格。
6、中標單位由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在三個日歷日內,到招標單位簽訂合同。開標后到2008年8月25日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并清掃現場,若有延期,每超過一天,罰中標價的5%,第五天開始10%,依此類推。
7、合同期提前不獎,提前竣工費不計取,質量一次驗收達不到合格標準罰中標價的10%,并返工至合格要求,工期不延。
8、中標后承包方如在三天內無能力施工者,學校有權終止該標,并挑選有能力按中標價另行安排相關單位進行雕刻安裝該項目。投標保證金不退。
9、中標單位如在雕刻、材料、安裝過程中達不到校方所規定的質量要求,返工費由中標方承擔,投標保證金不退。
五、送標開標
1、定于2008年7月7日上午8:30—10:30,下午13:30---16:30到紹興市樹人小學(三樓財務室)報名、資格預審,領取標文,報名時隨帶投標單位資質、介紹信、業績證明,上述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2、標函遞交日期定于2008年7月9日上午9:00前,逾期作無效處理,標函送到紹興市樹人小學財務室何老師。(聯系電話***
3、投標企業在送標時需交投標保證金伍仟元(現金),未中標者在開標后立即退還,中標者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工程完畢、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退還(不計息)。
4、對不中標者校方不作任何解釋。
紹興市樹人小學
200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