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8.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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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8.07.01 |
招標業主: | 興山縣高陽鎮人民政府 |
地 區: | 興山縣 |
內 容: | 資格預審文件工本費每套200.00元,售后不退 |
(一)三峽庫區湖北省興山縣高陽鎮建設路高切坡防護工程,已由省發改委(鄂發改重點[2008]186號)批準建設,該工程前期手續已辦理完畢。興山縣政府采購中心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施工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況
三峽庫區湖北省興山縣高陽鎮建設路高切坡防護工程,建設地點為興山縣高陽鎮;招標范圍為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土建及安裝工程。工期要求:不超過120日歷天。現該工程前期手續已辦理完畢,施工現場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性資金。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合格標準。
安全生產要求: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達到合格標準。
(三)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企業。
(四)凡具備承擔本工程項目施工能力并具備規定資格條件的施工業企業,均可向采購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多于 7 家時,采購人將根據擇優的原則選定 7家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入圍投標。(資格預審辦法及擇優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
(五)投標申請人可從興山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小廳)獲取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工本費每套200.00元,售后不退,報名時間:2008年6月25日至2008年7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
(六)投標申請人須在2008年7月2日9:00時前,將資格預審文件要求提交的資料送至興山縣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小會議室),由興山縣政府采購中心接收。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資料將被拒絕。
(七)資格預審結果將及時書面告知投標申請人,凡資格預審合格并被確定入圍投標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書面通知中確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
(八)信息發布開始時間:2008 年6月25日。
信息發布媒體:興山縣綜合招投標及政府采購網、興山縣電視臺、興山縣財政與編制政務公開網。
采購人: 興山縣高陽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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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購機構:興山縣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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