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FJMSZB 2008-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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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6.20 |
截止日期: | 2008.07.15 |
招標業主: | 福州市鼓樓區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福州市 |
內 容: | 工程投資為約97萬元;本次招標項目為 福州市鼓樓區小街巷道路改造工程 (具體詳見施工圖內容及工程量清單),本工程分四個標段,其中各標段劃分為:C1標-瓊河巷、C2標-鳳凰池弄、C3標-梅柳支路、C4標-建華橫巷_ |
受福州市鼓樓區建設局委托,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對福州市鼓樓區小街巷道路改造工程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歡迎國內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提交密封的投標。
1. 招標編號:FJMSZB 2008-041
2. 本次招項目的概況如下:
2.1. 工程建設規模:工程投資為約97萬元;本次招標項目為 福州市鼓樓區小街巷道路改造工程 (具體詳見施工圖內容及工程量清單),本工程分四個標段,其中各標段劃分為:C1標-瓊河巷、C2標-鳳凰池弄、C3標-梅柳支路、C4標-建華橫巷_;工程建設地點為 福州市鼓樓區瓊河巷、鳳凰池弄、梅柳支路、建華橫巷;各投標人可對一個或全部標段進行投標;
2.2. 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 已具備施工條件 ;
2.3. 總工期:31 日歷天,投標人無論投中幾個標段均要求在合同簽訂后31 日歷天內完工,本工程無關鍵節點工期要求;
2.4. 工程質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5. 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
3.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招標人發售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的時間為 2008 年 6 月20 日至 2008 年 7 月 6 日,每天上午 8 時 30 分至 11 時 30分,下午 3 時 30 分至 5 時 30 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出售地點為 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東大路229號福建省水利水電大廈13層)。招標文件(含工程預算價及工程量清單、電子文本)每套人民幣150元。招標圖紙每套人民幣 100元,售后不退。本工程采用不記名方式購買招標文件及相關材料,投標人無須提供任何證件,也無須簽字登記。
4. 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投標人應在福建省內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營業執照經年檢合格);
4.2. 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的施工企業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
4.3.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不低于二級建造師資質,且須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4. 投標人和擬派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成員沒有存在閩建法[2007]15號文規定的違法違規的從業限制的情形;
4.5. 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中從業限制的當事人;
4.6. 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外的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施工、監理企業在榕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規定必須在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辦結企業在榕登記備案手續。
4.7.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招標文件有關規定分別提供不少于人民幣:C1標-瓊河巷貳仟壹佰 元人民幣;C2標-鳳凰池弄貳仟壹佰元人民幣;C3標-梅柳支路貳仟陸佰 元人民幣;C4標-建華橫巷貳仟柒佰 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
5. 本招標項目采用 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閩建筑[2007]35號文規定) 的評標辦法。
6. 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 2008 年 7 月 15 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提交地點為 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東大路229號福建省水利水電大廈13層)。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應當持注冊建造師資質證書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如該項目經理還未領取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則應提交有效期內的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蓋章證明其具有臨時建造師資格的文件材料原件)和身份證原件、購買招標文件的發票和授權委托書原件到場核驗登記,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人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開會的,視為自行放棄抽取中標候選人資格。
招標人: 福州市鼓樓區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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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 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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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591-87602553 傳真:***
聯系人***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興業銀行福州晉安支行
開戶名稱: 福建省閩水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帳 號: 117120101400012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