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MTC083B040ZFG055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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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8.06.13 |
截止日期: | 2008.07.04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荔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第一合同段) 編制荔灣區珠江以北的4個加油站和原芳村的3個加油站,共7個加油站的場外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為編制預案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進行項目評審工作等。 包2 (第二合同段) 編制荔灣區珠江以南即原芳村的6個加油站的場外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為編制預案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進行項目評審工作等。 包3 (第三合同段) 編制荔灣區珠江以南即原芳村的6個加油站的場外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為編制預案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進行項目評審工作等。 |
1.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荔灣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廣州市荔灣區重大危險源場外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服務項目(招標編號:GMTC083B040ZFG055JO)邀請合格的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
項目內容:
服務包 工作內容
包1
(第一合同段) 編制荔灣區珠江以北的4個加油站和原芳村的3個加油站,共7個加油站的場外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為編制預案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進行項目評審工作等。
包2
(第二合同段) 編制荔灣區珠江以南即原芳村的6個加油站的場外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為編制預案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進行項目評審工作等。
包3
(第三合同段) 編制荔灣區珠江以南即原芳村的6個加油站的場外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為編制預案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進行項目評審工作等。
包4
(第四合同段) 編制荔灣區4個LPG加氣站、1個LNG儲存站共5個單位的場外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為編制預案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進行項目評審工作等。
包5
(第五合同段) 編制荔灣區3家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1家劇毒品使用單位和1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共5個單位的場外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為編制預案而進行的所有調查、資料收集、現場勘察等工作,以及協助招標人進行項目評審工作等。
實施時間:2008年7-11月。
實施地點:荔灣區轄區內。
投標人可以選擇其中的1個包或多個包進行投標,但必須對包內的所有內容投標。
(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
2. 合格的投標人
a)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它組織,有合法經營權,具備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認定的安全評價資質或乙級以上的安全評價機構,在廣州市內有工商登記的服務機構。
b) 參與本服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c) 投標人或項目實施人員在2006年以來具有類似項目的實施經驗,并能提供相應項目的合同及驗收證明文件或能提供相應項目的參與編制、審核的證明文件。
3. 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地點及價格:(本次招標均使用北京時間)
獲取時間:2008年6月13日起每天(節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7:00;
獲取地點: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一樓售標書處,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價格: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4. 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遞交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
遞交時間:2008年7月4日上午9:00~9:30;
遞交截止時間:2008年7月4日上午9:30;
遞交地點: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二樓212會議室,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5. 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及金額提交投標保證金。
6. 茲定于下列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
開標時間:2008年7月4日上午9:30;
開標地點: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二樓212會議室,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7.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承擔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以及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8.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聯系人***
地址:***
電話:020-62791530; 傳真:***
網址:www.gdmeetc.com; 電子郵箱***